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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 研 报 告
发布日期:2025-08-18       字体:[ ]

关于区二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2024年9月29日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在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从八月份开始,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相关部门建议办理情况的介绍,征求相关乡镇(街道、经开区)和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认真查阅建议答复件,梳理汇总区人大常委会集中督查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今年的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推动“青春之城”建设落地见效、走深走实中国现代化上虞高质量发展之路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231件书面建议,其中政治法律类7件,财政经济、社会保障类54件,城建、交通类61件,环保、旅游类16件,教科文卫人才类36件,农业农村、水利类57件涉及到40个承办单位7月底,231件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76件、占总数的76.2%,问题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限期解决的25件、占总数的10.8%,因政策原因或暂时难以解决的30件、占总数的13%。从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228件、基本满意的2件、表示理解的1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9.6%。

回顾今年以来的建议办理工作,主要呈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1.思想重视,责任落实。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金进富区长在3月20日的交办会上作出明确要求,要树牢“态度决定高度”的站位格局,聚焦“过程决定结果”的目标导向,保持“担当决定成效”的奋进状态,全力做好今年建议办理工作。区委常委、副区长朱江桥在8月21日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代表约见活动上提出,要“提高站位,积极主动抓办理;注重实效,全力以赴抓落实;以点带面,成效转化抓提升”。今年,区政府继续实行领导领办制度,每位分管副区长分别领衔1—2件重点建议,亲力亲为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发挥好领导领办示范效应。承办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协调督办、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办理责任落实到位。发改局、经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主抓,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经办人员,细化办理方案、任务目标、时间节点,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机制健全办理规范。区政府及承办单位注重建议的规范办理,强化办理全流程闭环管理,围绕区人大常委会《规范办理和加强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十步工作法”》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议交办、分办调整、联络沟通、答复反馈、跟踪督查等各环节工作机制,积极制订出台办理规定、工作计划、责任清单等文件,区府办“双把关”“三核一审”工作机制、区交通运输局的“五定五不”开门办理制度区教体局的“三坚持三对照四把关”机制、区建设局“三走访四转变”办理模式等等,推进了建议办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规范化和高效化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注重沟通交流,将认真落实面商制度作为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抓手,通过电话网络联系、上门走访咨询、进代表联络站集体面商、邀请参加调研视察等多途径多形式加强与代表沟通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形成解决问题共识,有效地提高了办理工作效率。如区综合执法局在建议交办会后,主动邀请提出其承办的8件建议的代表到区代表联络总站开展集中面商活动,认真听取代表们对建议的真实想法,共同分析研究,商量解决之策,高效推动了代表建议的落地落实。

3.督办有力,成效明显。区府办发挥牵头作用,不断优化跟踪问效的督查督办机制,持续加强对建议的线上、线下督办工作,并及时协调部门之间在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督促办理单位落实建议事项。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办理阶段各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的跟踪督办,确保建议办理的整体质量和实际效果。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督办举措,以多种方式加强督办合力,推动建议办理落实,4月份通过《上虞日报》公示代表建议,发动全区广大群众参与建议办理监督;6月份区人大常委会6位副主任分别带领相关办委室,邀请提出建议的有关代表231件建议办理进行集中监督8月份陈坚主任牵头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代表约见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活动;同时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联系督办的12件建议开展不间断重点跟踪督查,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件进行重新交办。至7月底,231件建议中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总数的76.2%、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卫生健康局等19个承办单位建议解决率或基本解决率达100%;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限期解决的占总数的10.8%、比上年降低2.4个百分点;12件重点联系督办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件的9件、B类件的3件,代表满意率达100%

今年以来还深入开展对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复结果B类的25件建议的“回头看”工作,“一跟到底”、持续督办、逐件督查,区公安分局承办的第119号《关于要求在杨溪桥头与孝丰岔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区文广旅游局承办的第134号《关于进一步挖掘丰惠台门底蕴抢救性保护好古台门的建议》、区水利局承办的第157号《关于要求立项维修浙东引水河的建议》等16件建议已得到了有效解决,其余9件B类建议也在积极跟进办理中。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提升个别承办单位和少数承办人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法定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甚至把建议办理当作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办理工作缺乏动力,建议答复草率简单。有的承办单位在交办会议后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主动担当意识不够强,尤其是一些单位对会办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建议中涉及的疑难问题,会办单位往往文来文往、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性、责任感和协同配合的大局观念。

2.办理实效有待增强个别承办人员与代表沟通交流不深,办理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没有落实实质性解决办法,只是简单地使用原有的文件精神进行“套用式”答复。还有一些承办单位片面关注答复率和满意率,而没有注重建议的“解决率”,停留在“答复即事了”的层面,办理实际结果与代表的真实愿存在差距,后续办理工作没有积极有效跟进。有的代表指出办理单位仍存在“为办理而办理”的现象,最后代表碍于情面才给了“满意”。

3.办理规范性有待完善少数承办单位对办复结果A、B、C三类建议的分类仍不清,把建议的答复当作建议的解决,从而出现牵强归A类建议的情况。个别单位未能很好地把握办理的时间节点,办理工作相对滞后,往往是快到时间节点才匆匆答复,影响代表建议办理的整体进度和质量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水平,提出以下三方面意见建议:

1.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党的二十大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表建议是民情民智的集中体现,群众最普遍的呼声,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法定义务。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风和全面深化改革、加快“青春之城”建设奋力谱写中国现代化区县实践上虞新篇章的重要举措,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单位“一把手”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亲自协调解难、亲自审核把关的“三亲自”制度,真正参与到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好示范引领。要进一步层层传导责任,认真落实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工作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层层落实,落地见效。

2.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要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单位内部的承办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建议办理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办理时间节点,做到闭环办理,在制度上确保办理质量。要加强办理队伍的建设,着力避免建议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孤立办理”现象,加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员落实建议办理工作,同步注重办理工作的交接,避免因人员或岗位变动影响办理进度和质量。要创新思路方法,针对代表建议内容的不断丰富出新,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探索办理工作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想方设法解决问题,把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

3.进一步强化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将答复视为落实工作的新起点,切实付诸行动,努力在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率和建议转化率上下功夫。要加强过程督查,在各个办理环节保持连续督办,对建议办理工作要开展经常性的“回头看”——对已经解决问题的A类建议要不定期回头看看解决的效果究竟如何,是否达到了代表的期望;对已部分解决和计划解决的B类建议,要践行承诺,加大力度,抓好落实;对暂时无法解决的C类建议要系统梳理,和下一年的政府投资项目、“十五五”规划前期做好对接,并及时开展调研,创造条件着力提高建议的解决率。要注重代表建议的运用转化,通过解决“一个问题”争取“一类问题”的解决,努力把代表建议吸收到谋划全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当中,促进面上工作的有效开展。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按照“十步工作法”要求,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的督查考核,搞好12件重点联系督办建议办理“回头看”、开展好建议办理绩效评估、优秀建议和办理先进单位“双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着力提高建议解决率,切实增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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