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大百官街道工委等八个工作报告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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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百官、曹娥、东关、道墟、小越、梁湖、崧厦七个人大街道工委和人大经开区工委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各人大街道工委和人大经开区工委在过去一年中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原则同意各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八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各人大街道工委和人大经开区工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民生改善、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推进“青春之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围绕区委提出的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深入谋划“十五五”规划、聚力推动“青春之城”建设落地见效出新出彩的攻坚之年。各人大街道工委和人大经开区工委要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紧紧围绕区委二届七次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和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有效服务中心大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虞新篇章上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各人大街道工委和人大经开区工委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培育特色亮点、增强履职实效,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上当先锋争一流,为上虞全面赶超标杆城市、奋力开创“青春之城”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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