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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07       字体:[ ]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20241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汇总反映了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三大类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54.48     亿元,其中:行政单位78.20亿元,事业单位176.28亿元。

全区行政事业性负债总额16.4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6.26    亿元,事业单位10.17亿元。

全区行政事业性净资产238.04亿元,其中:行政单位71.93    亿元,事业单位166.11亿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3底,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160.8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3.99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土地资源情况。2023年末,全区土地面积为13.6517万公顷。国有土地面积为49294.55公顷,占比为35.37%,其中包括耕地5026.96公顷、园地594.34公顷、林地2955.4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587.99公顷,工矿用地5650.05公顷、住宅用地2171.0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32.59公顷,特殊用地89.9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227.1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413.06公顷、草地1964.21公顷、湿地48.55公顷,其他土地537.7公顷。

矿产资源情况。全区已查明矿种14种,矿床(点)32处,其中金属矿种有铁、锰、铜、银、铅锌5种,非金属矿种有叶蜡石、萤石、高岭土、明矾石、饰面石材、石英岩、白云质大理岩、黄砂、矿泉水9种。叶蜡石矿为本区特色矿种,保有矿石量 330.86 万吨,铅锌保有矿石量 32.44万吨。银、萤石、高岭土、石英岩、白云质大理岩等为小储量矿产。全区设有采矿权4家,其中矿泉水1家,建筑石料、铅锌矿、叶腊石矿各1家;探矿权5家,分别为丁宅多金属矿、章镇铜钼多金属矿、丁宅任溪矿泉水、汤浦地热资源、梁湖叶蜡石矿。

水资源情况。2023年末,全区水资源总量6.2626亿立方米,较上年水资源总量减少42.31%。                 

森林资源情况。2023年末,全区共有森林面积46895.4公顷,其中国有1123.2公顷,占比0.02%,比2022年减少5.86公顷。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290.3257万立方米,其中国有6.06万立方米,占比0.02%,比2022年增加0.1927万立方米,净增率0.03%。

自然保护地情况。2023年末,全区共有自然保护地3处,其中自然保护区1处,为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 4852.60公顷;风景名胜区1处,为曹娥江省级风景名胜区,保护面积5723公顷;湿地公园1处,为杭州湾湿地公园,保护面积71.14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全面开启“青春之城”建设的起步之年。我区聚焦建设“青春之城”主战略,强化数字赋能,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管理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数字赋能实现资产高效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完成“资产云3.0”系统上线升级。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云3.0”系统专题培训,统筹推进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一体化建设。在“资产云3.0”系统上线的基础上,扎实部署资产年报、月报工作,强化资产数据分析和综合运用。依托“资产云3.0”系统功能模块,深化完善各部门资产处置流程。

2.有效筑牢规范资产管理基石。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要求,实施出租事项审批,督促合同备案、收益上缴等工作,强化全流程闭环监管。结合“财会监督年”工作要求,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专项自查自纠。在各单位对资产处置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自查的基础上,对处置收入要求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及时督促各单位落实完成整改任务。

3.切实推进资产领域清查统管。按照“清底数、提效能”的原则,完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权属、坐落、性质、面积等情况的全面清查。同时进一步分类厘清单位低效、闲置房产,督促单位通过对外出租、公开处置等方式,切实提高资产管理绩效。持续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核算。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发挥国有股权集聚效应,有序实施股权整合,完成文旅集团提档升格,组建成立国发集团,形成“1+4+N”股权架构,集团化、规模化效应更加凸显。高度重视国有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将国有企业的资产优势、经营优势有效转化为评级优势。区国发集团成功获批远东资信、联合资信评级公司“AAA”双评级,成为全省(除杭州、宁波外)第一家非控股上市公司AAA国企。全区现有“AAA”信用评级1家,“AA+”信用评级国企7家,“BBB-”国际信用评级3家,境内外整体信用等级在全省区县级中优势明显。

2.持续推进资源整合。持续优化国有股权配置,通过交叉持股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股权价值。专班化推进资产盘活,会同资规部门,对全区国有农用地、人防设施、停车位等存量资产资源开展系统性摸排工作,适时确权注入国企。按照“资产包+工具包”模式,积极探索私募REITs、营运期贷款等金融工具应用。

3.夯实国企经营管理基础。扎实完成全区国企资产统计报表工作,建立涵盖重要经济指标比对的分析报告机制。会同区市监、发改、公安等九个部门,联合出台“假冒国企”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制定出台《区属国企工资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科学规范全区层面区属国企工资薪酬考核分配机制。深化《区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与区属企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综合考核体系。

4.推动房产管理数字转型。持续建设“国资国企房产数智监管平台”,根据房产坐落位置、权属、性质、取得年份等增设房产编码,打造平台“一房一码”体系。至目前,平台共纳管国企房产1137宗,总面积185.76万平方米。规范国企预警反馈流程,构建“黄-橙-红”三级实时风险预警、推送、整改的闭环监管体系。上线“房产巡检”小程序,通过定位打卡、上传照片、增设巡查记录等方式,完善房产定期巡检机制。至目前,全区共完成巡检22097次,覆盖房产5139处。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出台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耕地功能恢复补偿政策,大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和耕地功能恢复,恢复新增耕地面积0.4989万亩,比上一年度耕地净增加0.3506万亩,顺利通过了市对区的2023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完成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下发2023-2027年度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完成道墟等3个街道、东关长塘两个乡镇等2只跨乡镇和百官等7个单乡镇土地综合整治方案并通过市级审批。

2.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控。在矿山布局上,按照“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坚持保障为主、统筹兼顾”的原则,十四五期间矿山总数压缩到目前的5家(包括工程性矿山1家、矿泉水2家);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针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任务,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完成区、市二级验收2

3.加强森林、湿地和各种生物保护。实施《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紧盯“稳中有增、碳汇提升、林产融合、林业富民”总目标和“生态管护、分级管控、生态治理、林权改革、科学防灾、执法监查、联防护绿”七大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推进森林浙江建设。2023年,成功创建“省森林城镇”1个;积极开展新一轮“一村万树”五年行动,完成创建“一村万树”示范村3个。

4.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不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围绕节约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水资源配置、水资源调度、河湖管理、水生态保护和农村供水保障等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区级有关部门协同发力,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管理各项管控目标顺利完成,节水氛围日趋浓厚,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用水效率明显提升,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群众“知情度、参与度、满意度”逐年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不断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组建区国资国企发展促进中心为契机,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数字赋能、夯实资产家底,为全面建设“青春之城”提供扎实的国资支撑。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压实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督促各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优化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及时发现和纠正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共同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效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良好局面。

2.夯实基础管理,提升管理质效。督促各部门和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做好历史资产入账、计提折旧等工作。持续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常态化,落实有关项目投入使用一年内完成转固的制度要求,加快补齐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短板。强化审计整改,对审计中提出的国有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跟踪问效和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3.推进数字化建设,提高工作绩效。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持续推进“资产云3.0”系统迭代升级工作,组织开展“资产云3.0”系统理论、实操培训。督促各部门和单位依托健全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工作机制,完善“资产处置”在线审核流程。准确核算和动态反映资产配置、存量等情况,加强数据分析利用,为各部门和单位规范资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精准推进整合提升。制定国资国企市场化改革攻坚深化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激发国资国企改革活力。根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推动国企集团之间或集团内产业相近、主业相同的板块兼并重组,会同杭州湾经控集团、相关部门单位,研究杭州湾产业集团组建方案。推进国有企业精简瘦身,加强对国有企业总量管控,统筹好“压减”和“新设”的关系。

2.培育壮大经营板块持续开展区属主要国有企业重大实体化项目攻坚提速年活动,筛选确定国资国企重大实体化项目。结合国有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及服务领域,集中精力抓好供热储能、渣土沥青、再生资源利用等标志性产业的推动落地,切实做大做实企业产业板块,全面提升国企“造血”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3.创新盘活存量资产。践行“大国资”理念,进一步加大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力度,对全区范围内国有自然资源、不动产、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等资产资源开展深度摸排梳理,打通和优化政府与国企之间资产、资源的流转渠道。迭代升级“国资国企房产数智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监督,防止闲置损失。依托专业机构对盘活资产进行梳理整合,积极探索利用REITs、CMBS、ABS等金融工具进行盘活的路径,使资产形成“新价值”+“新融资”+“新现金”的良性循环。

4.完善国企治理体系。按照新《公司法》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按照“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企综合考核机制。持续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将国有企业收益、绩效与员工薪酬挂钩。推进工资总额管理,科学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整合纪检监察、巡察、审计、风控、财务、法律等监督力量,探索建立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协同贯通的工作机制。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完善区、乡镇田长制办公室实体运作体系压实各级田长和巡查员的责任,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提高耕地流入的数量和质量,严格控制耕地流出。推进永农集中连片整治和功能即可恢复,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建立动态调整和储备机制。同时,借助卫片监督检查和“耕地智保”应用场景以及一月一飞高频次遥感监测,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的日常监测,实现耕地违法“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力争实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零新增

2.全面推行实施林长制强化森林督查工作,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落实“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7176亩,争创森林城镇1个、省级生态文化基地1个、“省森林人家”2个、新一轮“一村万树”示范村3个。

3.继续做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现修复矿山与周边生态环境一致,要做好“十四五”期间需治理22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其中11正在修复通过强化考核问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4.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结合实际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持续开展国家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档升级、完善节约用水协调机制、强化节水管理制度落实。加快推进节水创新工作、研究集成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

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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