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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发布日期:2024-06-04       字体:[ ]

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形成了《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306个,其中:行政独立核算机构75个,事业独立核算机构231个。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62.90亿元,其中:行政单位86.30亿元,事业单位176.60亿元。

按资产构成看,流动资产33.40亿元、固定资产42.67亿元、在建工程9.16亿元、长期投资1.25亿元、无形资产3.43亿元、公共基础设施172.64亿元、其他资产0.35亿元

全区行政事业性负债主要包括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以及应交税费等,总额27.6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13.83亿元,事业单位13.79亿元。

全区行政事业性净资产235.28亿元,其中:行政单位72.47亿元,事业单位162.81亿元。

(二)资产配置、处置情况

2022新购固定资产6.97亿元2022年处置固定资产价值4.04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推进资产管理领域自查自纠。根据上级财经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在督促各单位问题发现全覆盖、无盲区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逐项整改销号。

2.扎实部署专项资产入账清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产登记,推进全区公路资产、水利基础设施等资产清查。

3.探索建立资产盘活共享机制。出台《“线上公物仓”试行办法》,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可调剂使用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依托“资产云”系统,试点上线“公物仓”功能模块,通过“入库、领用、借用、归还”等全流程操作,探索跨部门资产调剂方式,推动资产共享共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健全国资监管体系。重视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建设,明晰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各层级职责,把管理压力层层传导落实到各级责任主体。

2.进一步创新资产管理模式。按照上级财政部门部署,积极推进“资产云”3.0系统上线,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为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积极运用“线上公物仓”模块,提高资产潜在价值。

   3.进一步提升街道管理效能。指导督促各街道建立健全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管理提质增效。牵头开展专项清理,全面厘清街道资产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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