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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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 (2022年9月27日)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从六月份开始,在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相关部门建议办理情况的介绍,征求相关乡镇(街道、经开区)人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联系走访相关代表,广泛听取办理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并梳理汇总了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办委室的集中督查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书面建议214件,其中政治法律类14件,财政经济、社会保障类35件,城建、交通类70件,环保、旅游类12件,教科文卫人才类37件,农业农村水利类46件,涉及到49个承办单位。截止7月底,214件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问题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142件、占总数的66.4%,问题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限期解决的38件、占总数的17.7%,因政策原因或暂时难以解决的34件、占总数的15.9%。从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212件、占总数的99.1%,表示基本满意的2件、占总数的 0.9 %,取得了较好的办理效果。 回顾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主要呈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1.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区政府对收到的代表建议非常重视,认真分析研判,及时落实建议承办单位的任务分解;3月25日召开的区“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上,金进富区长亲自到会,对各承办单位提出了要强化大局站位、思想认识更加到位,要坚持系统思维、办理工作更加到位,要敢于担当作为、防止出现文来文往,要着眼长远长效、注重办理成果运用的工作要求。承办单位思想也是高度重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协调督办、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办理责任落实到位。如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建设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文广旅游局、水利局、卫健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主抓,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经办人员,细化办理方案、任务目标、时间节点,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机制健全,程序规范。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办理“十步工作法”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在听取代表意愿、开展现场调研、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回复承办结果等办理环节上不断深化实践,全流程可跟踪、可追溯、可奖惩的闭环考核机制更加健全,建议办理工作的程序更加规范。如区交通运输局的“五定五不”开门办理制度、区公安分局的“走好三步”“把好四关”工作法、区教体局的“三堂会审”机制、区行政综合执法局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区建设局“三走访”“四转变”办理模式等等,在建议办理工作中进一步走深走实,既突出重点,又严格程序,整个办理工作流程环环相扣,科学规范,有力推动了建议办理质效的提高。 3.措施扎实,监督有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实行全过程监督。区政府牵头监督,建立跟踪问效的督查督办机制,及时了解办理进展,及时协调部门之间在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督促办理单位落实建议事项。区人大常委会精准监督,6月份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6位副主任带领相关办委室,对214件建议办理进行集中监督,同时开展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督办的12件建议进行重点跟踪督查,多次听取汇报,查看落实现场,最大程度促使代表建议的落实,12件重点联系督办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件的9件、B类件的3件。区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监督,在代表建议督查月中,主动邀请建议代表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座谈,检查建议的落实情况,做到了建议督查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广大群众全面监督,通过《上虞日报》公示代表建议等途径,监督承办部门在办理落实中的进程和质量,形成全方位监督。 二、存在问题 1.重视程度还需加强。仍有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办理工作文来文往现象依然存在;少数承办单位工作安排不及时,办理工作节奏较慢;部分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思路不宽,问题研究不深,落实办理举措的主动性不强;个别单位承办人员办理责任心不强,与代表沟通过程欠主动诚恳。 2.工作细节尚欠规范。少数承办单位答复件的标题表述不规范,对议案、建议的概念不清楚,还会牵扯进政协的“提案”,个别答复件甚至没有正式行文和文号;少数承办单位对办复结果A、B、C三类建议理解不够,出现牵强归类的情况,往往把计划解决的B类建议写成A类建议。 3.办理实效有待提高。一些承办单位把与代表见面、完成书面答复当成了办理的终结,片面关注答复率和满意率,而没有注重建议的“解决率”;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虽按要求向代表做了解释说明,或在答复内容中有所承诺,得到代表理解,但对后续落实举措方面没有行动,仍然停留在“答完事了”的层面,办理实际结果与代表真实愿望仍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建议 1.办理责任再落实。办理好代表建议,是一项法定的制度性安排,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勇当推进“两个先行”奋进“五个率先”排头兵的重要举措,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亲自协调解难、亲自审核把关的“三亲自”制度。要进一步层层传导责任,认真落实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工作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办理实效再提升。办理建议的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注重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对已经解决问题的A类建议要回头看一下解决的效果如何,对计划解决的B类建议要践行承诺、抓好计划落实,对暂时无法解决的C类建议要集中梳理,和下一年的政府投资项目、总体工作安排做好对接,并及时开展调研,创造条件着力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实现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十步工作法”,继续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的督促,并开展好建议办理绩效评估、优秀建议和办理先进单位“双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 3.办理基础再夯实。要注重提升代表建议质量,积极组织、引导区人大代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广泛听取民情民意,掌握建议来源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要加强对区人大代表建议撰写的专题培训,指导代表提出格式规范、内容操作性强的高质量建议。要强化提高办理人员能力水平,注重挑选工作认真负责,会做代表工作的同志担任该项工作,同时加强对办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办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快数字化改革成果运用,充分利用代表履职通应用场景中的代表建议模块,实时监督建议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代表建议办理的信息化、全程化和高效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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