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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25       字体:[ ]

关于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

2022年7月28日)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6月以来,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黄梅龙副主任的带领下,专题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工作调研,召开了区级有关部门、部分乡镇街道座谈会,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下,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努力克服疫情防控压力,不断提升食品监管能力,加强对农产品种养、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链条的监管,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安全监管基础日益巩固,整体形势持续稳定。2019年,我区被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浙江省食品安全区。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全市评议考核中获得优秀。

1.完善体制机制,食安属地责任日益夯实。一是落实党政同责。把食品安全纳入“大安全”工作体系及地方党委政府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出台《上虞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工作清单》,明确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行政责任,同时将党政同责责任制落实到镇街一级。二是强化工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巡察内容,每年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三是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三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乡镇(街道)食安办实现三星级全覆盖,四星级有突破,五星级全市唯一(章镇镇)。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也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平时督查,落实年末考评,确保食品安全责任明确到位、资源整合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抓牢关键点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逐步强化。一是落实食品安全全环节管控。做强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日常监管,抓实食品摊贩、单位食堂、超市市场、直销企业网点、餐厨垃圾收运等领域,粮油、食盐、黄酒等食品的专业化监管。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开展各类整治行动,同时加强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食品违法违规问题,全链条保障辖区食品安全工作。仅今年以来,就开展各项整治行动22次,查办各类食品案件529件,同步增长116%。二是持续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食品检验、风险监测等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区食品抽样1854批次,检验1550批次,抽样完成率66.2%,检验完成率55.4%,合格率98.7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441份,完成率达52.44%,检测食用农产品312批次,合格率为96.47%。三是全力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将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是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成立工作专班,出台指导意见和应急预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和专项核酸检测,以高压严打态势打击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11起。

3.强化数字赋能,食安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按照“唯实惟先、精密智控”原则,全力聚焦风险分析、物联感知、溯源倒查,逐步完善我区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为抓手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管控;以“浙食链”为抓手推进食品从农田到餐桌闭环管理,从餐桌到农田追溯倒查;以“浙冷链”为抓手推进高风险冷链食品物防“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以“浙江外卖在线”平台为抓手推进网络餐饮从后厨到餐桌、从加工到配送、从线上到线下、从商家到骑手全链条封闭管理。

4.坚持以民为本,食安民生实事有序推进。把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年完成区级民生实事“阳光工厂”建设10家,完成率100%,累计建成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81家,覆盖率达94%。新增全程可追溯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89家,计划完成率100%。今年新创建农村家宴点20家,累计创建农村家宴点225家。学校食堂“阳光厨房”覆盖率已达100%。

二、困难和问题

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食品安全隐患尚需有效排除。一是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存在企业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基础设施简、卫生保障难等问题。二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品牌诚信观念不够,趋利过关思想尚存,食品安全的风险和隐患仍然存在。三是农村家宴集聚点仍是当前农村食品安全的较大风险点。农村厨师健康证更新不及时,厨师及具体帮工管控措施缺乏,对农村聚餐备案及接受指导尚存较多抵触情绪。四是食品中化肥、农兽药残留量超标,食品加工过程中病原微生物污染,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时有发现。五是一些执法监管人员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对可疑问题食品检测发现滞后,加之不少消费者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不强,贪便宜求方便,间接造成了问题食品有市场需求,违法者有生存空间。

2.监管职能落实尚存一定差距。一是部分职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如农产品储运,生猪定点屠宰和私屠滥宰查处等职能,并未完全到位。二是源头管理难度较大。农业种养殖环节因环境污染、检测标准不统一等原因造成的源头性、季节性问题食品仍存在管理短板,此类食品如在中、末端环节截堵也只停留在治标不治本。三是综合协调还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涉及种养殖、生产、销售、储运、消费多个领域和多个管理部门,目前相关部门在区食药安委的统一指导下尚能互相配合与支持,但食品安全职能交叉、标准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依然存在,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3.基层网格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区、街道(镇)、村(社)三级之间虽然都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但部分街道(镇)、村社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力量大多为兼职且岗位变动频繁,食药协管员与网格队伍整合不全,有的因网格划分调整未及时到位等,导致相应的工作责任不够明确,落实不够到位,基层食品安全网格作用尚未真正发挥,有的工作还比较被动。

三、意见和建议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维护舌尖上的安全,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也是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更是政府及监管部门的重要责任。为此,结合调研情况和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意见。

1.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要密切部门协作联动。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从重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二要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区食安办要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实现对各部门统一指挥,组织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开展协同共治。要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将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坚持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日常教育与专项教育、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加强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道德诚信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使食品从业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道德诚信意识。要鼓励广大群众摒弃不良饮食习惯,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监督维权意识和识别有害食品的能力,形成全区上下重视食品安全、关注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扎实精准长效的监管笼子。一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要坚决压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全力构建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二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关键环节日常监管毫不放松,特别是对问题多发易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超市、农村、各类蔬菜市场等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风险监测,使食品安全风险可监测、可预防、可管控三要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理。要以数字赋能创新监管模式,扎实深化“浙食链、浙冷链、浙农码”等溯源系统及“阳光厨房、风险预警”等铺面系统运用,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准、高效、全面,以点带面推动全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品安全源头可溯、去向可查、过程可控、责任可追。要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进度,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化肥、农药的行为予以严惩,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四要建立食品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户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对诚信守纪企业大力宣传褒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经营户)公开曝光,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以诚信为凭证的行业准入机制,使失信企业(经营户)失去生存空间。

3.进一步打造专业高效的监管队伍。一要提升综合能力。各监管部门要主动适应、创新方式,整合各部门的人员队伍,集中专业人员,夯实监管队伍基础。要强化法律意识和监管意识,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的学习培训,使监管执法人员进一步准确理解、熟练掌握食品安全“一法两规”的主要内容,增强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要建立奖惩机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失、渎职及不作为的,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三要加强检测体系建设。要加大统筹协调和各类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检测时效,增强综合检验检测能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年提高资金支持力度,督促、指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

4.进一步发挥基层一线的触角作用。一要压实属地责任。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原则,理顺镇街、村社基层监管体系,明晰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协管)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提升稳固镇街、村社管理(协管)队伍,形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二要加大考核力度。要坚持“四个最严”统筹大食安建设,明确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按照上级要求,提高食品安全考核权重。要加大食品安全考核力度,切实做到考核经常化,让各项考核办法真正落到实处。三要加大基层食品安全人、财、物保障力度。落实食品安全财政单款单用并逐年增长机制,确保食品安全项目有效开展。四要鼓励群众监督维权。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和消费者维权机制,充分发挥投诉热线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和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维权活动。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办法》要求,建议以下两方面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1.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溯源力度。要切实加大食品日常检测、风险监测工作力度,重点关注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抗生素,生产加工环节微生物感染等问题,在完成上级任务的同时,提高监督抽检频率和批次,充分发挥已有追溯平台的作用,加大追溯和打击力度,始终保持维护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牵头单位:区食药安办,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各乡镇街道)

2.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考核力度。根据中央、省、市各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乡镇街道及部门单位的食品安全考核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权重,压实属地党政同责、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牵头单位:区府办,责任单位: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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