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代表工作>议案建议

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受理代表建议197件
发布日期:2023-01-12       字体:[ ]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1月9日下午3:00,大会秘书处共收到议案建议197件,其中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4件,代表提出的建议193件。大会秘书处对罗党生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户外产业扶持培育的议案》等4件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4件议案均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事项。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处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4件议案改为代表建议处理。

会议期间收到的197件代表建议中,政治法律类19件,财政经济、社会保障类23件,城建、交通类72件,环保、旅游类10件,教科文卫人才类37件,农业农村、水利类36件。大会秘书处提议,会后由区人大常委会统一交“一府两院”按《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同时,大会还收到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发言意见205条,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发言意见的处理办法》,一并交相关部门答复。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