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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密部署落实 确保取得实效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2-05-09       字体:[ ]

5月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相关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坚,副主任潘立峰、徐志华、黄梅龙、胡宝荣、王文松,区政府党组成员郑龑在上虞分会场参加会议。

就第一阶段的《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议指出,浙江是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本次执法检查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聚焦政府及其部门在贯彻条例和推进改革中的责任落实情况、执法事项管理落实情况、执法协同情况等重点内容,推动解决改革实践中的现实问题,积极助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拓展大局视野,切实增强搞好这次执法检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突出重点领域、把握任务要求,强化改革导向,把执法检查的着力点放到促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上;强化法治导向,把执法检查的聚焦点放在推进条例各项规定有效执行上;强化问题导向,把执法检查的落脚点放到推动解决改革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上,促进人大执法检查融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大场景。要创新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注重衔接配合;拓展思路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深化宣传报道,营造生动氛围。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有效衔接、严密实施,深入细致做好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确保执法检查顺利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就第二阶段的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议指出,部署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既是配合全国人大执法监督的重要行动,也是依法推动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现实需要,要从全局的战略高度认识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意义,强化做好执法检查的责任担当,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在我省全面有效实施,助推打造农业现代化进程最快、农村经济最活、农民收入最高、乡村环境最美、城乡差距最小的省域典范。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突出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保护农村生态屏障安全、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三大历史任务的战略定位,突出乡村产业振兴的支撑保障,突出保障农民权益的价值依归,突出责任落实的刚性要求,高质量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执法检查;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加强整体衔接配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和放大监督成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着力提升执法检查综合效应,为全国乡村振兴提供更多浙江元素。

就贯彻省市视频会议精神,陈坚要求,各级人大组织及人大代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两大执法检查的时间节点,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严格落实《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行动,同时要上下联动、统筹协同,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积极履职,有效监督,确保两大执法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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