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公开规范庭审 不断提高审判水平丨30位人大代表走进区人民法庭旁听行政案件庭审 | |||
| |||
9月7日上午,30位人大代表走进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了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亲身感受庭审现场氛围,进一步了解人民法庭案件庭审情况,推进人大监督工作。 庭审上,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依次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的庭审活动。经依法审查,2020年6月23日,被告一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被告二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原告殷某三方签署越城区国有土地住宅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补充协议,确认被征收房屋价值为631250元,同时明确原告殷某选择坐落于鹅境雅园一处安置房作为继续居住的房屋,安置用房评估价值600561元,安置房评估价值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差30698元。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殷某的合法直接权利人身份。原告殷某认为,由于母亲与父亲离婚后,并早年去世,殷某系其母亲唯一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二被告以无法确定原告殷某系其母亲唯一继承人的原因拒绝与原告直接签署《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仅认可原告代理人身份,并非合法直接权利人。 案件没有当庭审判,但旁听的人大代表通过庭审活动得到教育和启示,纷纷认为,原告殷某应及时继承,变更房产证,登记到其名下;而政府相关部门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拆前应做好补救措施,避免不必要的行政诉讼。 “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主审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强,法庭秩序良好。”……旁听中,人大代表们认真听取各方陈述,并在《旁听法院庭审评议表》中对审判人员的审判内容予以评分及提出相关意见建议。通过现场旁听,人大代表们进一步了解法院庭审工作,对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化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区人民法院庭审程序公正合法、庭审中用语规范,审理过程流畅,能当庭向当事人告知诉讼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各项权益;定案证据能依法举证、质证、认证,很好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公开,并希望法院能进一步客观公正地开展庭审工作,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