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监督工作>视察调研

关于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18       字体:[ ]

关于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工作,前段时间,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梅龙的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形式,对2020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注重抓好去年审议反馈问题整改,较好完成了生态环保目标任务。

1.审议反馈问题整改有力。针对去年3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指出的全民环保意识还需提升、遗留问题有待破解、执法能力有待加强等三方面的存在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部署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一是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同比2019年提高0.43分,居全市第一位。二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区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均居绍兴市前列,绍兴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再次荣获全省“五水共治”“大禹鼎”,“无废城市”建设全市考核第一。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执法监管科技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值得一提的是,我区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没有典型案件被点名通报,而且是下沉督察时全市受到表扬的唯一一个县(市、区)。

2.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环境安全风险实现有效管控。一是大气质量稳中向好。2020年,全区PM2.5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一(与新昌并列),全省排名34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7,全市排名第二,全省排名37位;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为95.1%,全市排名第三,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三项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2个国家考核断面、2个省“五水共治”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均达到100%;22个市级考核断面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同比提升4.5%,无Ⅴ类、劣Ⅴ类断面。1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2020年,全区推广商品有机肥面积6.24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72万亩次,实现不合理化肥减量201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21.8万亩、统防统治面积19.6万亩,实现农药减量15.1吨;推动秸秆收储综合利用,完成秸秆粉碎中心建设5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44%。完成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行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同时,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3.环保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一是攻坚有成绩。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攻坚战,确保污染防治工作落深落细落实。2020年完成企业VOCs深度治理25家,督查督办扬尘污染问题481起,淘汰老旧营运货车228辆,建设高空瞭望台72个。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引水活水等联动机制,高标准完成10个工业园区、15个生活小区和13个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二是创建有亮点。以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争先创优。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创建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级双标验收,并获水利部命名,省海绵城市建设通过中期评估;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场28家,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绿色园区1个、绿色产品3个,“省级森林城镇”“市级森林城镇”各1个,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2个,省级绿色企业1家,绍兴市绿色工厂10家等。三是试点有成果。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中,通过出台相关制度、创建“无废细胞”、建成监管体系等举措,打造多个特色亮点,作为“上虞经验”在全国“无废城市”建设现场会上被参观推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1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试点,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选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

4.服务经济发展举措扎实。疫情面前体现环保担当,采取的措施针对性强,成效较为明显。一是深化改革促发展。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通过在线受理、邮寄服务等便捷措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跑零次”“网上办”,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办”。 严格环境准入,相关部门协同推进项目备案审批,2020年,经信局开展项目备案审批351个,环保分局开展审批降级、绿色审批、正面审批共计99个,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严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关,严格落实环保法规要求。突出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制定化工2.0版“1+5”框架体系,纵深推进化工产业2.0版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有序推进新环保技术、新环保材料应用,扎实做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清洁能源、秸秆收储利用等工作。二是深入一线解难题。相关部门单位通过组织召开“政企恳谈会”“环评审批服务会”“企业解难会”,健全完善“一对一”帮扶和企业联络员制度,联合环保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解决三废处置、复工复产等难题。三是履行职责控疫情。在2020年突发的新冠疫情防控中,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区级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点的垃圾转运和医疗机构的固废、污水处理监管,疫情期间,规范化处置定点医院医疗废物344.77吨、协调清运隔离点危险生活垃圾103.79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及环境空气等常规监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生态环境虽然持续好转,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环境的向往还存在一定差距,对照“创新强区、品质名城”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矛盾和挑战。突出表现在:

1.各方协调配合有待加强。《上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了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但部分单位对工作责任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共同推进综合性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力度不够大。部分企业环保责任意识不强,环保管理水平不足,未按照规定启用三废处理设施、管理危险废物等现象时有发生,非法处置工业固废情况仍有存在。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虽在不断增强,但对环境保护本身理解不够,从自身做起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环保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还不够深入人心,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情况还时有发生。环保基层执法力量仍较为薄弱,人手较为紧张,专业素质、监管手段、执法装备等与监控任务和执法要求相比仍有差距,整体执法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环境问题反弹压力依然较大。虽然目前我区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与上级部门对我区生态环境考核标准、环境持续改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环境问题时有反弹。如:2020年PM2.5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有限,改善难度更大,特别受气候条件变化、企业产能复苏等因素影响,空气质量存在较大的反弹压力;地表水个别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仍有难度,特别是虞北地区地势平坦、水流变缓,河水自我净化较弱,排污能力较差,亟待通过“一点一策”整治,实现断面水质的提升;杭州湾经开区的异味问题仍较突出,一些企业生产设施密闭性较差,RTO等末端治理装置运行管理不到位,废气未有效收集等问题依然存在。此外,现有的信息监控平台电子化提升速度不够,监测基础设施未全面覆盖,如水利局尚未建立统一的水资源日常监管电子化系统,不利于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长远发展。

3.环境问题风险隐患依然较多。现我区已实现化工产业集聚,并承接了周边县(市、区)化工企业,存在一定比例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跨地域性转移,企业间产能、设备、技术、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应急处置能力有高有低,为环境风险埋下较大隐患,对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处理能力都提出了更大挑战。同时,一些重点区域、乡镇园区以及产业,在危险源管控,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投入上还存在监管盲区,复合型人才较缺,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有待完善,这些都给环境监管带来更大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为此,对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思想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上虞建设、夺取“十四五”开局胜利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不断健全上下联动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加大监督检查,真正把环保压力传导到位。要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高水平构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同步谋划部署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2.坚持多措并举,突出工作重点。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需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合力推进。要突出“创”。要以《绍兴市上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25)》为引领,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重点的各项生态环保创建、试点工作,明确创建时序和要求,开展专项督查,细化举措、吃透标准、打造特色,通过创建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加快“转”。制定并实施要素差别化、市场配置政策,对落后产能形成有效倒逼机制,积极调整全区经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布局,聚焦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要主动“改”。推动企业异味处理技术改造,抓好扬尘管控,实施燃煤锅炉改造淘汰,深化污水零直排建设,持续推进工业固废的规范化管理,加快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要坚决“停”。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综合措施,严把新项目落地“环保关”,坚决关停淘汰“低散乱”企业,腾出更多区域环境承载容量,让渡更大发展空间,有效夯实治理基础。

3.推进智慧监管,提高执法能力。要加快推进环保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密各类污染源微型监测站,合理布局高空瞭望点,完善危废精细化监管系统,网格化监测区域环境质量,加快绘就一幅可动态更新的污染源溯源电子地图,形成更加精细的环境质量感知和评价网络,为大数据智慧应用奠定“生态环境大脑”基础。要提高“4+2”安全环保综合管理平台、智慧环保中心等科技监测手段运用效率,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打通信息壁垒,建立分级管理、关系协调、高效运转的联合监管体系。要创新智慧监管方式,借鉴先进经验,探索“互联网+”、区块链赋能生态环境执法新模式。要更加注重因地因企政策,妥善处理好执法力度、发展深度和民生温度的关系,及时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强化问题导向,提升整体水平。要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05个问题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以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完善整改方案,倒逼整改时间,清单化销号整改问题,确保反馈问题逐条逐项、保质保量、限时整改到位。要全面摸排各类难点问题,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并以此为清单,坚持清旧账、补短板、抑反弹,扎实做好大气环境、涉水环境、土壤固废等领域污染防治和整改工作,争取各大硬仗全面胜利。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绿色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创新优化生态环境服务,聚焦新兴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小微企业等服务重点,落实常态化帮扶,提供精准化政策指导,主动解决疑难杂症,跟踪监督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我区生态环保整体水平。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