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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02       字体:[ ]

关于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情况的

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11月份以来,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走访等形式,围绕我区农村经济体增收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农村集体经济保持稳步发展,各项经济指标均超过预定的工作目标。

1.党委政府重视,增收扶持力度大。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切实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全域打造美丽乡村融入“品质之城、创新之区”的精神要义,高起点谋划、高规格保障、高标准落地,先后投入240余亿元,实施“千万工程”、“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星3A”、“八美行动”等,全区的农村面貌实现质的飞越,基础设施及配套得到有效的提升,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先后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五年增收计划”和“三年增收行动”。2018年区委区政府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指示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消薄的实施意见》,实施新一轮的“三年增收行动”,在生态型乡镇每年720万元助推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又每年安排3000万元村庄经营奖补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美丽乡村试点和一事一议项目等,集中资源资金壮大发展村级物业。各乡镇街道也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加大扶持力度,如东关街道和盖北镇,在村级物业建设上1:1配套区级资金补助,使得各村的物业项目更快落地,发挥增收实效。

2.勇于发展创新,增收典型示范多。区农业农村局及时总结我区近年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好做法、好典型,编制《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十大模式》,用典型示范来引导全区各村借鉴发展。同时,探索利用金融助村、部门企业帮扶和乡贤助力等,发动各方力量来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在政策引导和示范带动下,各地各村结合自身资产、资源、资金等优势,开拓创新,积极谋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如曹娥街道高田头村通过建造物业,每年为村集体增收100余万元;东关街道马家桥村通过土地征用后获得的集体留存部分土地征用款购置商业用房,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建堆场、库房等,村级集体经营收入快速增长,年超300余万元;盖北镇打造的“一村一幢楼”,使得各村的经营性收入成倍增长,预计到明年村均经营性收入可突破100万元;岭南乡东澄村、青山村等激活闲置农房和集体闲置用房,引进社会资本,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和农家乐,村经营性收入也明显增加;下管、陈溪四个村与盖北镇开展“飞地模式”,村集体经营收入也实现稳定增收。

3.开源节流并重,增收消薄成效明。区镇两级一方面积极通过夯实基础、创新模式来引导村做好集体经济“开源”文章,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三资管理,做好“节流”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在完成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盘活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开展各类问题合同的清理;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基本实现了村级零招待;严格开展村级工程审计,通过审计核减,每年为全区村集体节约工程支出6000余万元。近三年来,全区村集体常年经营性收入村均增加16万元,增长48.5%,村均总收入增加35万元,增长28%,在2019年全区村经营性收入全部实现25万元以上的基础上,今年年底有望达到30万元以上。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近年来的持续发力,我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成效明显,但刚性支出因素也不断增加,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较突出,这已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村集体刚性支出日益增大,收支平衡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村庄环境面貌大大改善,而需要开支的公益设施维护、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路灯电费等费用也大幅度上涨,村级日常支出、长效管护支出明显增加。以道墟街道称海村为例,2017年,该村全年刚性支出共113.6万元,占该村全年收入的81.14%;2018年,支出165万元,占全年收入116.2%;2019年,支出223.5万元,占全年收入156.3%,刚性支出占全面收入占比呈不断上升趋势。全区目前村级集体常年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村仍占比47%,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只有26个,一半以上的村入不敷出,需财政转移“输血”,整体发展水平仍不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绍兴三区中相对落后。

2.增收途径不够充分,地域发展仍存失衡。从现状来看,我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大多来源于物业租赁或山地湖塘等发包收入,占全区行政村集体常年经营性收入的73.8%,在资本经营、乡村旅游带动等方面缺乏增收途径。部分村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有所增收,但受资源制约开发后劲乏力。拆后利用土地盘活力度不够,在旅游开发、股份合作等增收模式亟须突破发展。同时,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北强南弱”的格局总体没有变化,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较高的村,大多集中分布在百官、曹娥、道墟、东关、崧厦等建成区周边乡镇(街道)。章镇、丰惠虽为中心镇,但辐射效应较差,小越、梁湖辖区内村地域优势较少显现。而岭南、陈溪、丁宅、下管、长塘等虞南乡镇收入较低,增收地域差距明显。

3.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制度不够完善,发展后劲不够充足。一是村集体资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部分村靠财政转移支付和补助收入维持村级组织运转,要想发展集体经济更是“小马拉大车”,个别村撤并后存在“并村不并账”问题,村里大部分经营收益仍归老村(组)所有。二是扶持机制不够完善。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也出台了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政策落地上存在不足,特别是在项目建设、土地保障、物业租赁等方面缺乏直接有效的支持。三是对村干部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的动力不足、信心不强、办法不多。不少村干部思想上过分依赖通过留用地开发建设这一条路径,而对其他增收渠道则探索不足。特别是近几年来,区级财政的补助力度不断加大,一些村干部也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欠缺。

三、意见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五中全会更是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根据这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区农村集体经济,提出如下建议:

(一)转变发展观念,营造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氛围

一要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事关我区“品质之城”建设和城乡高质量发展。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中央有要求,农村有需求,农民有呼声,必须引起各级的进一步重视。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到底。二要明确目标。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列入“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选准发展路子。要认真分析每个村的发展条件和特色优势,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三要精准施策。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问题的调查研究,广泛倾听农村群众诉求,提出壮大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措施。当前我区已完成新一轮村社换届,大部分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也已基本结束,相关部门和镇街要及时转移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方式。在工作精力上,适时从整治建设转移到产业发展上;在帮扶方式上,要从单一财政扶持转变为政策、财政、智力等综合施策上;在工作主体上,要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组织自治原则,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四要强化指导。要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部门、镇街以及各级领导的重要工作任务,大力推行领导干部联系经济薄弱村、部门和企业联村结对等制度,持续对各村进行指导与帮扶。要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向各村提供切合实际,具有政策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精准指导,帮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拓宽发展思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

一要整合资源增收。引导抱团发展、发展美丽产业,深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综合整治、旅游全域化发展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融合文章。要以景区化标准统一规划布点各村设施配套,切实为村集体发展旅游、服务村民、壮大集体经济提供空间支持。二要挖掘潜力增收。紧紧抓住城乡一体化发展契机,加快对村级农贸市场、物业用房的提升改造,增强商业综合体能力,着力实现业态转型,提高村集体收入来源。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和鼓励村集体合理利用山林、池塘水面、“四荒”地、低丘缓坡及各相关部门单位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收入。三要合作发展增收。支持和引导村集体以土地、物业等资源,以保底分成的方式合作、入股,稳妥参与景点打造、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拓展服务功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投资多元化发展,实现资产管理向资本运营的转变,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四要健全平台增收。进一步健全镇街平台公司、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村级监管平台、市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等,切实发挥农村资源要素的高效流动。建议区级新农村公司试点开展农村集体非公益性资产注入利用工作,探索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或农村信托投资公司,委托专业机构运作,实现全区各村闲置资源、资产、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加大扶持力度,大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发展

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落实村级留用地政策,对于村级留用地给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手续,土地出让收入收益部分,在符合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给村集体。加大村集体建设项目税费优惠政策力度,最大限度减轻村级负担。要把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对村集体经营或参股的项目在信贷及其利率方面给予优惠。二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美丽乡村需要财政转移支付和反哺。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的投入机制,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村级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转移支付力度。区镇两级对村级的专项投入和各类补助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效使用,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要加快制订出台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办法,制定补助标准,明确经费投入来源,确保长效管理落实。三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政府要加大向上争取支持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相关乡村振兴资金政策扶持。

(四)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优势

一要规范“三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三资”平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推动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接受村民监督。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不断提升村集体经营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加强对已有留用地开发建设的村的监管力度,确保村级资产保值增值增收。二要建立典型带动机制。要立足区内实际,突出增收特色,进一步指导各村集体组织提炼总结增收的好思路、好方法,着力形成适合本村的增收模式。要加强农村集体之间的沟通交流,鼓励先进村集体“现身说法”,努力通过典型示范,整体推动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三要探索改革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机制,不断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和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量减少简化审批手续与限制,让乡村产业(企业)留在乡村。

(五)加强基层建设,加快形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一要强班子。加强对村“两委”班子领导发展管理集体经济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村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驾驭经济发展能力;适时组织到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开拓发展经济思路,增强致富带富本领。二要抓考核。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奖励政策,落实奖惩责任。要探索建立村干部报酬增长与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积累的增加有机挂钩机制,激发“两委”班子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三要重自治。进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调动村里精英能人示范作用,切实增强村民主人公意识。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将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纳入村规民约重要内容,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树立“我居住,我收益,我负责”的观念,自觉做好门前屋后卫生“三包”,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减少运行管理支出。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暂行办法》要求,建议以下两方面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1.制定完善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牵头单位:区府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2.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新举措。(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供销总社、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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