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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司法局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02       字体:[ ]

关于区司法局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

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司法专项监督工作第四调研组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区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的要求,9月下旬以来,我们第四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耘的带领下,对区司法局近三年来围绕大局履职尽责情况和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指导区司法局开好动员部署会,听取局班子成员汇报,集中和全体班子成员、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及老同志、青年代表、社工代表等重点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调研组参加了两次集中座谈会,还实地走访了梁湖司法所、区社区矫正中心、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宪法公园,赴绍兴市司法局听取意见建议,到道墟、梁湖、岭南、上浦、汤浦等乡镇街道开展了由村级负责人、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事业单位负责人及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基层座谈,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调查期间,收回司法局民主测评表52份,满意51份,基本满意1份,满意率及基本满意率达100%;收回人大代表征求意见表305份,认为区司法局工作总体评价好的289票,比较好的15票,好评率达99.7%,一般的1票。调研活动得到了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2018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针,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责,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获得国家级荣誉5个,省级荣誉3个,承办全省现场会3次,2019年被省司法厅推荐为集体二等功,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对区司法局整体工作给予肯定。

(一)服务中心工作有新突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出台《集体土地征收法律保障若干意见》,整合法律资源,深入征迁工作一线,全过程参与曹娥街道梁巷、高田头、新建庄、外五甲村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把好法规政策关、协议签订关、政策宣传关;开展有关乡镇街道征迁工作巡查,规范工作程序,从源头上减少征迁诉讼。加强诉前法律调解,抽派精干法律人员走访入户,进行现场综合协调、释法说明,促成被拆迁人依法依约拆迁;提供征地拆迁法律咨询服务,有效维护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今年1—9月份,全区行政败诉率7.9%,是全市唯一低于10%的县(市、区),收案数和败诉率首次实现“双下降”,并被推荐为2020年度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集体。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提升。注重创造工作特色,在全省率先开展人民调解标准化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的实施意见》,经验做法被收入《浙江省标准化工作白皮书》。省司法厅参照我区司法局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并在上虞召开贯彻落实现场会,上虞的经验做法得到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打造特色调解品牌,“瓷源调解”、“夜间调解”、“老兵调解”等调解亮点纷纷呈现,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荣获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荣获全国“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三)法治政府建设有新气象。牵头组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构,制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编制依法治区年度工作要点,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述职内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更加依法规范。健全法治建设专项督查机制,通过“组团式巡查”、“清单式管理”、“对标式整改”,有效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促进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各乡镇街道、政府部门的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有力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

(四)营商环境打造有新抓手。大力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公共法律服务、执法监督、普法工作、队伍建设等五大领域的17项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整改落实周报制度和销号制度,高效率完成了364个问题的整改。构建公共服务法律体系,各村(居、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全面开展群众法律服务;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企业实施点对点的法治体检,在成长型小微企业试点开展免费法律服务行动,协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积极投身抗疫工作,成立公益律师服务团,建立98个e服务微信群,印制《疫情法律知识百问百答》3000余册,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出台全省首个公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累计参与区级法院送达案件17800余件,2019年公证处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公证处。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管理,创建社区矫正修心工作品牌,促进帮教人员回归社会。联动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摸排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涉黑线索,切实为全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五)法治宣传教育有新成效。大力实施“七五”普法教育,制定“共性+个性”普法责任清单,在新闻媒体开设“法治上虞”、“大家来学法”、“以案说法”、“市民与法”等专题栏目,推进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宪法主题公园、村级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墙等宣传阵地,承办全省“宪法进万家”活动暨宪法阵地建设现场会。拓展公交车车身和车载电视、出租车LED显示屏、百官广场幕墙广告等动态宣传阵地,提高了宣传覆盖面。打造法治文创产品,法治微电影、动漫视频、原创法治漫画、普法情景剧等法治文化宣传广受好评,丰富了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升了宣传成效。开展公务员学法三年轮训,制定学法考核制度,建立以考促学工作机制,实现参考率、通过率“双一百”目标。2018年我区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县(市、区)。

(六)司法队伍建设有新形象。增强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借机构改革契机,进一步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司法所长全部实现专编专职,积极打造“枫桥式”司法所,建成全国先进司法所1家、“枫桥式”司法所市级4家、区级7家;新增社区矫正专职社工25名,选优专职调解员,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高专业素养,在系统内部开展法律大讲堂、律师大讲堂等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综合素质;成立绍兴律师协会上虞分会,推进“三名”工程培育,鼓励青年律师进行学历和知识提升,打造高精尖的法律专业工作者队伍。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区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调研、座谈、信函等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看,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统筹协调能力有待提高。司法局从工作职能看,服务性的工作多,行政强制职能少靠的大多是嘴功、腿功。原区政府法制办转到司法局后,统筹协调能力有所削弱,组织推动作用的发挥不够显著。同时,从公检法司四个机关来看,司法局的社会声音相对偏弱,联动公检法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二)基层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司法局对乡镇街道司法所收编直管,实现了管理权的上收,但人员的日常办公经费、日常管理等仍然由属地负责,司法所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影响自身职能的发挥,调研中,司法所人员坦言,花在司法工作和乡镇(街道)任务的精力比例在1:3左右。乡镇(街道)矛调中心和司法所的职能许多重叠,两者之间的工作衔接亟需梳理。

(三)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大。普法宣传主要载体老套传统,时代感不强,吸引力不大,缺少创新性方式和个性化解读,普法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实现“谁执法谁普法”的目标尚有距离。各类新型诈骗层出不穷,宣传相对滞后。对自身司法行政工作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对司法局工作认知度不够高。

(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律师管理教育难,律所之间同行竞争,各自为战,缺乏凝聚力,日常管理困难较大。司法所缺少法律专业人员,矫正与帮教工作也缺少专门的心理医生、教育工作者等。法律顾问制度在基层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意见建议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解决履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打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一)提高工作站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树立“有为才有位”思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创新中谋发展,在服务中争有为,更好地彰显司法行政的地位,开拓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空间。要善于利用上级部署的重大工作、上级领导来虞指导、召开现场会等契机借势借力,大力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工作影响力。充分发挥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强化对各成员单位普法、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和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奖惩机制,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确保法治建设责任的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心,不断打造特色亮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健全法律资源全过程参与区政府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承发扬“枫桥经验”,精心设计矛调中心、司法所和其他相关职能单位的融合管理,提高法律业务素质和调解工作水平,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处理在诉讼之前。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利用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强化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同时坚持以人为本,走访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促使早日回归社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法律服务,深化律师行业和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形成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三)加强宣传力度,深入营造法治氛围。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运用好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平台,根据不同年龄、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需求,针对性地开发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产品,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信息,提高法治宣传成效。及时开展反诈骗宣传,一发现新的诈骗手法,立即广泛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普法谁宣传”工作责任,推动学法用法。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定期邀请人民调解能手、知名律师等深入基层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的知晓率,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高整体能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借力司法所、乡镇街道矛调中心新建、办公条件改善的契机,会同乡镇街道梳理司法所和矛调中心的相关功能,统筹使用人员,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完善法律人才结构,通过法律人才招考、选调、法律服务工作者招聘等途径,积极引进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法律专业人员的比例。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出台律师管理办法,监督律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规范律师的日常执业行为。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新时代法治上虞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筑牢防腐底线。加强干部管理,激发队伍活力,真正形成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办法》,建议以下4方面工作重点进行跟踪监督。

    1.要加强法律专业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逐步提升专业人才的比例,实现专业岗位由专业的人胜任的目标。(责任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人社局)

2.要加强工作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以及对区司法局工作的理解认可。(责任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3.要理顺管理机制,推进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司法工作本职。(责任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4.要加强律师队伍管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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