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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整改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02       字体:[ ]

关于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整改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

 

6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题开展代表约见活动,代表们特别就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保障和作用发挥提出不少问题和对策建议,区政府相关部门也都作了很好地解答和承诺。活动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作为,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整改落实。11月6日,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黄梅龙副主任的带领下,专题听取了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落实的态度表示满意,对所取得的整改落实成效表示肯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度重视,党建引领促发展。代表约见活动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讲话精神和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建议,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落实。第一时间专题研究,深入分析代表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主动到相关社区社会组织走访调研,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切实解决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落实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8月28日,召开全区民政工作大会,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对社区社会组织明确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深化党建工作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引领作用,建立村(居)、社区党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定期联系制度,鼓励、支持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在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中发展党员,积极建设社会组织党群服务示范点,逐步推进党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实现党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2.强化保障,优化环境促提升。一是加快场地建设,提供平台支撑。通过前期踏勘协调,已初步选址前江社区中心三楼,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场地作为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并同步建立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全区更好地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提供优质公益服务奠定基础。此外,已累计在47个社区成立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93个村(社、居)建立乡贤参事社等枢纽型、支持型平台,织密全域覆盖、全面服务、全员参与的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网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夯实发展基础。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明确每年300万元的财政预算资金,专门用于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鼓励部门、乡镇街道通过搭建孵化基地,落实专项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培育特色品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良性发展。目前已有区民政局、团区委、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等单位,相继投入300余万元,在低保、养老、收养、青少年服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行等领域购买服务,极大提高了政府工作的时效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促进统筹推进。区政府牵头设立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民政局进一步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项目运作的管理体系,指导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建立从立项、合作、运行到监管,全链条、一体化合作机制。健全社区社会组织评估监管退出机制,开展注册社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不符合年检的社区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并分类予以处理。

3.发挥作用,参与治理有成效。一是推进乡贤参与乡贤文化是上虞的特色文化之一,不少乡贤利用乡贤参事社这个社区社会组织平台,在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群众帮扶、矛盾纠纷调解、乡风文明引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如道墟街道称海村乡贤参事社已累计投入70余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崧厦街道祝温村乡贤参事社累计支出400余万元,帮扶困难群众;盖北镇珠海村乡贤刘百兴成立百姓调解室,专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此外,还有不少社区社会组织通过评选最美乡贤、发布善行义举榜,宣传乡贤美德等举措,引领乡风文明。二是打造公益品牌目前正通过打造“公益慈善联盟”,推动“益路同行”项目品牌化、规范化,带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如小越街道倪梁村霓亮爱心志愿服务社两年多来,开展各类爱心活动百余次,受益人群数千人。三是拓展参与领域。社区社会组织涉及的领域正向社区文化、矛盾调解、社区治理等方面拓展,更好推动基层治理向纵深发展。如村(居)“老娘舅”调解工作室积极参与矛盾化解,三年来有效调解各类矛盾各类纠纷矛盾近万件。曹娥街道德济苑社区立德社会工作服务社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参与社区“四方会谈”,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进老旧小区物业自治管理。特别是今年疫情期间,全区共有300余家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发动志愿者1800余人,提供各类志愿服务72000余次,充分发挥了社区社会组织熟悉社区、服务群众的优势,协助做好防疫宣传、防控排查、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

通过调研,调研组对区民政局前期整改工作表示满意。同时认为,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在建设重要窗口中勇当排头兵、争做优等生的定位对标,与满足群众需求对照,与贯彻落实徐军书记在人大专项调研报告上所作的批示精神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既有认识不足,又有政策瓶颈,更有自身短板。12月份,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作出《关于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决定》。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徐军书记的批示精神为指导,以人大作出决定为契机,进一步拉高标杆,提高站位,把这次整改落实作为下一步工作的起点;进一步精准整改,深化提升,切实研究出台更有利于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把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在长效上做文章,全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我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应有的力量。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暂行办法》要求,建议以下两方面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1.要进一步推动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沟通交流、信息共享搭建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区府办、财政局、民政局、供销总社)

2.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尽早兑现落实300万元专项基金,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为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财政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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