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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议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整改落实情况时的发言
发布日期:2021-03-02       字体:[ ]

在审议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整改落实情况时的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梅龙

(2020年11月24日上午8:45  人大五楼会议室)

 

同志们:

    下面,我主要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整改落实情况,也做个简单的发言。

大家知道,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是今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大关注的重要议题,也是今年区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事项。今年来,我们围绕“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题,持续打好监督组合拳。6月初以来,通过实地走访、考察学习、座谈交流等方式做了大量调研工作。6月28日,举行代表约见活动,代表们围绕主题,提出不少好的问题和建议。10月下旬,在约见活动和带着问题再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0月28日,徐军书记对调研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今天主任会议,我们又专门听取了关于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2月份,人大常委会将作出《关于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明年我们还要跟踪监督《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可以说,这项工作是我们监督时间较长,监督形式较为丰富,监督力度较大的一项工作。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积极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应该值得肯定。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重视程度、政策扶持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当然,从刚才民政局和社建工委的两只报告中,我们不难发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已经在这些方面做了大量的整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比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对标在建设重要窗口中争当排头兵、争做优等生的标准,对照贯彻落实徐军书记批示精神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此,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再上新台阶,谈几点建议。

第一、要立足长效抓整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是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新的形势下,在推动发展过程中,必定会遇到各种新问题、新困难。为此,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正视问题,树立信心,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保持耐心,抓实工作,确保各项计划落到实处。要从长远角度、战略高度,做到深谋远虑,一张蓝图绘到底。特别是当前要抓住“十四五”规划制订的有利时机,加强前瞻性思考、战略性谋划,科学确定好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不断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和作用发挥。

第二、要强化宣传抓整改。虽然,我区已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然而社会共治新理念未深入人心,一些部门单位和个人尚未充分认识到公共服务的局限性,没有认识到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优势。社会公众对政府依赖心理依然根深蒂固,对政府之外的其他主体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缺乏基本的认同和信任。为此,要在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目前工作成效、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各级各部门重视和社会共识。要树立典型,打响品牌,结合新形势新任务,面向公众,突出社区社会组织的地位、意义等方面,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形成良性互动,营造浓厚氛围。

第三、要突出重点抓整改。一要突出平台建设。要加速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建设进度,同步建立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全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提供方方面面服务,为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沟通交流、信息共享、购买服务等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二要突出资金保障。要落实计划的扶持专项基金和奖励补贴,给予更多与上虞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财政资金支持。三要突出考核监管。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考核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体系、日常运行、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监管,激发社区社会组织活力,使之发挥应有效应。

第四、要形成合力抓整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政府要建立协调机制,定期进行会商,解决困难和问题。区民政局要牵头抓总,统筹各方力量,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真心重视,打破条条框框,突破一些制约因素,真正承担起应有的工作职责,共同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造良好环境,贡献各自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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