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料中心

在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20-06-30       字体:[ ]

在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的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  耘

(2020年3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联合召开会议,集中交办今年区“两会”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两会”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讲二方面工作意见。

一、齐心协力,去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效显著

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向区政府提出书面建议171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承办工作的领导。各承办单位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细致地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171件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问题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103件、占总数的60.2%,问题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限期解决的41件、占总数的24%,因政策原因或暂时难以解决的27件、占总数的15.8%。从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171件、占总数的100 %;对承办结果表示满意的 169 件、占总数的 98.8 %,表示基本满意的2件、占总数的 1.2 %。会议期间307件代表提出的口头意见建议均已做了反馈,其中的284件已口头答复反馈给代表本人,其余23件口头建议因和书面建议类同已列入到了书面建议之中。回顾去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主要体现了三个“新”的特点:

1.工作推进展现新气象。在去年召开的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口头意见答复办理,区委书记陶关锋亲自部署,区领导带头答复,这是去年人代会的一项特色工作,为全年建议办理工作带了一个好头,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3月13日,区政府召开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建议交办会,区政府主要领导在交办会上,提出要增强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创新意识、质量意识的工作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办理责任落实到位。相关承办部门单位一把手亲自主抓,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经办人员,细化办理方案、任务目标、时间节点,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区人大常委会总结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十步工作法”,从收到建议后的梳理分解、及时交办、媒体公示、确定重点,到承办单位专题研究、与代表沟通,再到集中督办、会议审议、绩效评估,到最后的总结评优表彰,十步流程和每一步的要求目标都作了明确。这“十步工作法”,既是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建议督办的工作办法,也是各部门和单位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南,为面上建议办理作出了规范。各承办部门单位根据“十步工作法”,进一步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在听取代表意愿、开展现场调研、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回复承办结果等环节,形成了全流程可跟踪、可追溯、可奖惩的考核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办理质量。如区建设局积极推行“三走访”“四转变”的办理机制,分专题组“一对一”召开建议承办工作意见咨询会,做到重点建议重点办、难点建议协商办、复杂建议联合办、能够办理立即办,增强了办理实效。区交通运输局实施“五定五不”开门办理制度,提高双满意率和建议问题解决率。区公安分局找准结合点推动“双提升”,既借力建议办理提升公安中心工作,又紧密结合公安中心工作提升建议答复水平。区教体局把人大建议办理与“办有品质的活教育,打造湾区教育新高地”目标紧密结合,促进建议办理成为教体重点工作的助推器,有力推动了教体事业的全面发展。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经信局、财政局、生态环保分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综合执法局、卫生健康局、文广旅游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也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沟通联系,确保了建议办理的顺利推进,得到了代表的充分肯定。

3.工作成效实现新提升。去年建议交办会后,在《上虞日报》上171件书面建议全部进行了公示,明确了责任单位,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在6月份的代表建议督办月中,由人大常委会6位副主任带队,各工委对口负责对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171件书面建议及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办复结果B类的52件建议进行督查,在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共同重视下,去年确定的10件重点联系督办建议均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牵头协调会商和领办落实,各承办部门抓实办理举措,办理工作落实率和实效有了显著提升,10件重点联系督办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的9件、B类的1件。如区经信局承办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减负增效的建议》、区水利局承办的《关于要求提升山区农民饮用水标准和管理的建议》等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办复结果B类的52件建议中区公安分局承办的《关于恢复设立永和派出所的建议》、区民政局承办的《关于改变城区丧葬习俗的建议》、区建设局承办的《关于迁移花鸟市场的建议》等15件建议得到有效解决。对B类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一跟到底”、持续督办,逐件督查,逐一落实,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督查闭环,效果较好,代表满意。去年9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12月11日又对区建设局、商务局和文广旅游局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通过面对面报告评议、人大代表当场打分公布的形式,取得了良好的评议效果;年底又评选代表优秀建议并进行大会表彰,区府办、区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教体局和文广旅游局等六个单位被评为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去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是区政府加强领导、亲力亲为的结果,是全区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体承办人员齐心协力、狠抓落实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对办理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仍有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落实办理举措的主动性不强,答复把关还不够严。个别单位具体承办人员变换,但承接工作没有做好,“建议”“提案”概念不清,“代表”“委员”称呼混乱。

二是离代表真正满意还有距离。部分代表对建议办理内容与质量并未完全满意,虽然171件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占总数的60.2%,对承办结果表示满意占总数的 98.8 %,但满意率较高的背后,有情面分的因素。

三是后续工作跟进有待加强。少数单位存在办理工作概念上的混淆,对后续落实举措方面没有行动,把与代表见面、完成书面答复当成了办理的终结,办理结果与代表需要解决问题的真实愿望仍有差距。对于这些不足,需要我们正确对待,引起重视,努力改进。

二、再接再厉,努力做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在今年一月召开的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口头意见答复办理,专派两办人员到各代表团会议室听取和记录代表的口头意见建议,并进行汇总和及时答复。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发言意见的处理办法》,对代表口头意见建议的办理程序作了进一步规范。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的口头意见共143条,其中区政府相关部门办理113条,法院、检察院等办理30条,相关单位以电话联系、上门沟通、文字答复等形式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了全面反馈,代表满意率达100%。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发言意见的办理情况。会议期间,代表们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提出书面建议191件。这些代表书面建议中,政治法律类6件,财政经济、社会保障类41件,城建、交通类67件,环保、旅游类6件,教科文卫人才类27件,农业农村水利类44件。办理好这些建议,对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区委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不断巩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良好态势,合力建设更高水平“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统筹结合抓办理。 做到三个结合:一要把办理工作与高水平推进 “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相结合。今年代表们提出的191件建议,是代表们在开展集中视察、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与区委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非常契合。各承办单位要从落实区委“争当区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在全国百强区排名持续晋位”目标定位,合力建设更高水平“创新之区、品质之城”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二要把办理工作与深化“三服务”相结合。2月下旬以来,根据区委关于深化“三服务”八大专项行动总体安排,我区各级领导干部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已经同步开展了深化“三服务”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形成了良好的氛围。从区人大代表的构成来说,绝大多数代表都是来自企业,来自群众,来自基层,和我们深化“三服务”的对象是统一的,而且代表提出的建议,是带有广泛性、普遍性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说开展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深化“三服务”工作的一个非常有效载体。希望各承办单位能带着代表的建议,深入企业、贴近群众、走进基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精心办理好每一件建议。作为区人大常委会,也将把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我们深化“三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三要把办理工作与提升政府工作效能相结合。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也是考验政府执行力和工作效能的试金石,希望要继续坚持好的经验和做法,围绕代表提出的建议,聚焦企业、基层及民生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真正为企业、群众和基层解决一批实际问题,不断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机制,提高政府工作整体效能。

2.规范程序抓办理。一是依照《暂行办法》进行办理。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处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的暂行办法》,对建议的办理要求、办理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各承办单位要继续切实加以执行。二是参照“十步工作法”进行办理。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学习借鉴外地人大的一些成熟经验和优秀做法,总结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督办的“十步工作法”。这“十步工作法”既是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建议督办的工作办法,也是各部门和单位每年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需要清楚掌握的业务流程。三是结合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办理。不少部门和单位,在长期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结合实际总结、完善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前面提到的区建设局推行的“三走访”“四转变”办理机制,区交通运输局实施的“五定五不”开门办理制度等等,为我们其他部门办理建议提供了借鉴。各办理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和流程,以保障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3.注重实效抓办理。一是交办要更加精准。精准的交办是高效办理建议的前提。今天任务分解明确后,如果觉得在任务分解中有不准确包括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不准确的,可以与区府办,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及时沟通商量,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以便部门精准发力,通力合作,解决问题。二是办理要更加深入。代表建议大多来自基层一线,纸面意思与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一定出入。这就需要我们相关部门单位深入调研,精准梳理好代表建议的难点和诉求,坚持“三见面”制度,找准工作发力点。特别是我们各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要继续坚持好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解难、亲自审核答复的“三亲自”制度,带头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建议事项的解决。三是督办要更加有力。区府办要继续发挥综合牵头协调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代表建议的督办制度,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也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围绕提高建议解决率,发挥各工委和人大代表作用,适时督查建议的办理情况,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今年我们将在几个重要时间节点上开展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6月份赴承办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对口督查,除了查今年建议的办理情况,还要对前几年正在解决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8月份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将继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11月份选择若干建议承办较多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估;年底继续开展好优秀建议和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双评选”活动。今年我们要继续提高代表在建议督办落实中的参与率,充分发挥有专业特长代表作用,参加各种督办检查活动,形成代表和承办部门的良性互动,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

同志们,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相信,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的真抓实干下,通过各承办单位的扎实工作,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定能做得更具特色,更富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创新之区、品质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