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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04       字体:[ ]

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医药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8月下旬以来,我们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访谈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我区对中医药的继承和弘扬成绩斐然,不管是财政政策支持,还是人才引进培养;无论是中医药服务体系的构建,还是传统中医疗法的实际疗效,都有目共睹、有口皆碑。2018年,我区高分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组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复审验收,获得评审组成员的一致好评。

(一)强化政策保障,医务人员学用中医积极性得到调动。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我区结合实际,及时制定《绍兴市上虞区卫技人才五年(2017-2021)进修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绍兴市上虞区卫技人才进修培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区卫健局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中医药工作的若干规定》,在人才培养与管理、特色专科建设、职称晋升评审、提高薪酬待遇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2018年12月,我区成立中医药学会,学会理事会多次举办中医学术讲座,组织开展中药技能比武等活动,有效提升了我区医务工作者的中医药诊疗技能。

(二)强化资金保障,中医药软硬件建设得到推动。近年来,我区投入较多资金用于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投资7.12亿元用于上虞城南医院(上虞中医医院易地新建)建设,建成后的上虞城南医院将以传统中医疗法为主,编制床位800张。全额保障区少儿推拿中心、成人推拿中心和灸疗中心建设以及25家公立医疗机构中医馆全覆盖。自2017年起,全区每年投入500万元用于中医药人员外出进修中医传统疗法。坚持“中医姓中、防止西化”原则,继承发展经典、传统中医药疗法。2015年以来,我区先后引进刺血疗法、少儿推拿等多种中医传统疗法,上虞中医医院为重庆赵氏雷火灸在浙江的唯一一个培训基地,上虞妇幼保健院为山西省河东中医少儿推拿学校在浙江的培训基地。新引进的中医疗法既让患者免除手术痛苦,增加疗效,还减少医保资金的支出,受到群众普遍喜爱。通过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名医工作室等方式,专家学术思想得到传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区以中医药为主开展新冠肺炎防治工作,也取得较好成效。

(三)突出重点亮点,中医药发展新布局得到构建。近年来,我区不断健全中医药网络建设, 中医药发展错位有序,医疗服务“简、便、廉、验”。我区区级医院中医工作各有侧重,上虞中医医院作为龙头单位主抓中医整体质量,提升中医综合治疗能力;上虞人民医院以中医药进病房为抓手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上虞妇幼保健院突出少儿推拿和穴位贴敷、耳尖放血等特色疗法;上虞第二人民医院以综合性中医馆为平台,把中医药服务辐射至整个虞北地区;上虞皮防医院以中医综合方法防治皮肤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以中医馆建设为载体,通过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地方传统特色专科得到发掘与传承。

(四)实施人才战略,中医药事业协调持续发展新动力得到保障。近年来,中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增添了活力。全区现有中医助理医师以上资格332人,占卫技人员的9.2%;乡村医师总数110人,其中能应用中医药知识诊治疾病的有100人,占90%;目前有省级名中医1人,绍兴市名中医3人;2017年以来引进中医药人才100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50人。坚持“走出去”和“迎进来”相结合的方针,区卫健局、中医药学会、医教中心和上虞中医医院等四位一体齐抓共管,依托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各类中医药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前来上虞讲课,加强传统中医药知识的培训与学习。积极为民间中医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三年来,精心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试和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试,考核成绩在省内名列前茅。同时,还重视中医药科研工作,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发展,2017-2020年,省级立项1项,市级立项3项,区级立项32项。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区中医药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工作成效显著,但受大环境影响,中医药发展仍存在不少困难。从调查情况看,我们认为还突出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存在偏差。近代由于西方文化的传播和西医的兴起,中医药一直处于被打压状态。相对于西医药的数据化、标准性,中医药因其模糊化、随机性而被蒙上不“科学”甚至是“江湖医术”的阴影;民间广泛流传的“西医看急病,中医看慢病”“西医治人的病,中医治病的人”“西医医生可以速成,中医医生需要熬成”“西医让人明明白白的死,中医让人糊里糊涂的活”等等真真假假、似是而非的说法,也传达了民众对中医药既想亲之又想远之的将信将疑的矛盾心理。尽管中医药疗效明显,但人们总是心存疑虑,社会认知的偏差难免导致中医药发展的举步维艰。

2.中药的使用推广在政策上还有一定局限性。中医药医保报销范围偏窄,一些符合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临床疗效好的治疗性院内中药制剂、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未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近年来我区引进的雷火灸、督脉灸、中药熏蒸都不能进入医保报销项目,院内制剂在医共体内也不能畅通使用,无法给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一些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收费太低,如推拿师,从经济角度看,对医疗机构基本无所贡献,极易被淘汰出局。凡此种种,都不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

3.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令人担忧。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周期相对较长,部分中医药人员转岗,老中医退休后继乏人,部分中医院校毕业的医师改行等等,既是中医药发展困难的因,也是中医药发展困难的果。尤其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匮缺, 如岭南乡卫生院至今招不到中医人才,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有所下降,让人难免怀念当年的“赤脚医生”。

4.上虞中医药老字号传承缺少扶持政策。近代上虞中医药老字号如“寿明斋”眼科、“俞氏”疳科、“张筱农”中医内科诊所、“百忍堂”张氏针灸、“太和堂”以及“福春堂”等,在历史上产生过较大影响。如“俞氏”疳科俞成泰、“太和堂”邵佐清,均被评为“浙江省名老中医”,传承脉络清晰,也是我区的中医著名品牌,但其传承和弘扬尚缺乏思路和政策保障。

三、意见建议

中医药既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又在人民健康事业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结合调查情况,对下步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发展我区中医药事业的紧迫感、责任感。《中医药法》从2005年启动立法到2016年颁布、2017年起施行,历时10余年,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中医药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和综合性法律,是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中医药法》突出了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立法宗旨,体现了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意志,强化了政府依法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责任,创新了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高全社会对中医药的认识, 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支持中医药发展;并通过认真贯彻执行,推动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和“中西医结合”方针的落实让中西医结合真正成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中国办法”。

(二)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区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的投入,保障中医药项目的开展。加快上虞城南医院的建设,做强做大龙头单位。成立跨院际的上虞区名中医馆(或国医馆),邀请省市及区内名中医定期坐诊,不仅为师带徒搭建平台,也为我区老百姓享受优质中医药资源提供平台,同时为弘扬中医药文化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发挥上虞区中医药研究所作用,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研究,不断提升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中医药事业要得到发展,关键在于传承,在于培养更多优秀的中青年接班人。引才容易留才难,在积极引进人才的同时,要探索建立留住中医药人才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要加快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和设立名老中医药师承工作室,选择有一定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基础的中青年骨干访名院、拜名师等人才培养系列工程和项目,让中青年中医师得到快速成长,进而成为科室中坚力量。要关注我区名中医学术思想的整理、继承和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近代上虞中医药老字号不少仍有传人,建议出台政策,做好老字号的传承和弘扬工作。

(四)推进社会办中医,建立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连锁经营,对社会办中医类医院门诊住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给予财政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承担居民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等服务,并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构建全社会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推动医疗机构建设中医治未病服务平台,丰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涵,将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推动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

(五)加强中医科普,让大众逐步真正了解中医。中医药学凝聚着深邃的哲学智慧和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要针对公众对中医药认知度普遍偏低而健康知识需求日益增强的现实,以及伪“中医养生专家”给社会和民众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大中医药的科普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民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结合我区以孝德文化为核心的城市品牌战略的实施,开展中医药科普进家庭、进养老机构活动,发挥中医药在“长三角一流健康养生综合体”建设中的作用。要顺时应势,让中医走进课堂,既向学生传授中医知识,更注重培养学生对人与生命的认识,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全面提升学生的生命素养,不断夯实中医药发展的基础。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暂行办法》,拟对下列问题实施跟踪督查:

1.在上虞农商银行中医发展资金的基础上,成立中医药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完善对医疗单位的考核办法,加大各医疗单位发展中医工作的考核权重。(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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