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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 查 报 告
发布日期:2020-12-04       字体:[ ]

关于区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从六月份开始,在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相关部门建议办理情况的介绍,征求相关乡镇街道人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联系走访了相关代表,广泛听取办理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并总结汇总了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办委室的督查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188件,会议闭幕后,人大代表又提交建议3件。截止6月底,191件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从建议结构看,城建交通类和财政经济、社会保障类还是大头,两者合计108件,占比达56.54%。从办理结果看,问题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134件,占总数的70.16%;已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加以落实的37件,占总数的19.37%;因政策、条件等因素暂时难以解决的20件,占总数的10.47%。从反馈意见,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187件,基本满意3件,表示理解1件,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9.48%。回顾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总的来看,呈现了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推进力度不断加大。3月25日,区政府召开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书面建议交办会,区政府主要领导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了深入系统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优化举措,不断提升办理工作的效率质量。各承办单位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创新工作方式,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书面答复等形式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作了全面反馈。各承办单位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办理责任落实到位。区府办和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主抓,专题研究部署,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办理制度日益健全。各承办单位按照《规范办理和加强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十步工作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在听取代表意愿、开展现场调研、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回复承办结果等环节,形成了全流程可跟踪、可追溯、可奖惩的考核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办理质量。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质量”和“说明情况不推诿、答复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应付、办理时限不拖延、不办满意不结束”的“五定五不”原则,健全预先沟通、面商听取、探讨解决、落实措施、行文答复、征询意见的协商机制,承办工作评价和承办结果评价获得双满意。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实施“建立一个工作专班、把握一个关键环节、制定一套闭环方案、组织一次深入调研、落实一人专职督办”的“五个一”工作机制,促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区经信局、财政局把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等代表建议融入局重点工作,突破疫情干扰,全面落实企业减负政策,及时足额兑现财政政策资金,助推企业发展。区建设局在办理步行街提升改造建议中,方案设计阶段就邀请提建议的人大代表参与意见征询,推进过程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努力确保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3.监督力度切实增强。区人大常委会在《上虞日报》上对191件书面建议进行了公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把6月份明确为代表建议督办月,由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各工委对口对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191件书面建议及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办复结果B类的41件建议进行督查,提高了建议问题的解决率。代表建议督查月中,各督查组邀请建议代表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座谈,检查建议的落实情况,做到了建议督查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如督查组在检查区交通运输局的汤浦童装城增开晚班公交车建议和汤王线建成上虞西南门户美丽公路建议中,邀请建议代表共同参与、共同体验,开创了人大代表参与建议督查的新模式。

4.工作成效综合提升。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与推进“三个年”活动和“三个一批”活动,以及省市区三级民生实事项目相结合,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推动了许多面上共性问题的解决。今年确定的10件重点联系督办建议均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牵头协调会商和领办落实,办理结果为A类的6件、B类的4件,区发改局承办的《关于减少雾霾,推广新能源绿色出行的建议》、经信局承办的《关于充分应用5G技术提高公共无线网络水平的建议》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许多部门积极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建议的落实工作,较好地落实了办理前、办理中及办理后的“三见面”制度确保代表对建议落实情况全面掌握,赢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二、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尚欠到位。个别承办单位和少数承办人员对办理代表建议缺乏足够的认识,办理工作不够扎实,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过多强调客观原因,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 有的单位在交办会议后有推诿现象;有的单位未能很好地把握办理的时间节点,办理程序简单化,办理工作相对滞后。

2.办理实效尚待提高。一些承办单位把与代表见面、完成书面答复当成了办理的终结,片面关注答复率和满意率,而没有注重建议的“解决率”;在后续问题的解决落实上有待加强,和代表的真实意愿存在差距。督查的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41件办复B类的建议,解决率仍然不高。

3.办理规范性尚需加强。少数承办单位对办复结果A、B、C三类建议仍搞不清楚,把答复当作事情解决,出现牵强归A类建议的情况。有的代表指出办理单位仍存在“为办理而办理”,最后碍于情面仍给了“满意”的现象。少数承办单位答复精准性不强,没有答复到代表建议的要点上。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代表建议反映的是人民的心声和呼声,是一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些问题恰恰也是我们要补上的发展短板。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在“人民至上”的高度,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代表建议的办理作为加强、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全面落实好人民的意愿和期盼,推动我区各项事业不断前进。

2.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继续推进建议的落地工作。要不断提高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挑选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善于和代表沟通并相对固定的同志负责和具体落实该项工作,夯实工作职责,以对代表建议严谨的态度做好办理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各项承办工作制度,着力完善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反馈和跟踪等工作机制,用制度力量确保办理质量。

3.全面提升工作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注重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对已经解决问题的A类建议要回头看一下解决的效果如何。对已部分解决和计划解决的B类建议,要践行承诺,加大力度,抓好落实。对暂时无法解决的C类建议要系统梳理,和下一年的政府投资项目、总体工作安排做好对接,并及时开展调研,创造条件着力提高建议的解决率。要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方式方法,主动邀请有关人大代表到本单位走访、调研,使代表深入了解本部门的主要工作,形成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的局面。要注重代表建议的运用转化,努力把代表建议吸收到谋划全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当中,促进面上工作的有效开展。

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的督促,特别是对B类的代表建议进行持续跟踪督查,适时进行“回头看”,并开展好建议办理绩效评估、优秀建议和办理先进单位“双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工作。

(2020年8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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