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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10-26       字体:[ ]

关于批准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地方政府

债务限额的决议

 

 

(2020年10月26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了区财政局杜永刚局长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决定按浙江省财政厅核定数批准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6.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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