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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日期:2020-01-23       字体:[ ]

1月8日下午,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区政府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

大会执行主席陶关锋、陈坚、许建超、赵畅、程学法、徐耘和区领导徐军、顾世明、赵文中、方静、吴光裕、黄梅龙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大会执行主席钱宏伟、严永良、王林生、陈国仁、赵海江、刘汉荣、葛苗钦、陶海强、胡四海和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赵畅主持会议。会议应到代表275名,实到代表259名,符合法定人数。

 

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陈坚向大会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点击前面蓝字阅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图解)。报告重点回顾了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了2020年的工作思路。

陈坚说,2019年,在中共上虞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有力推动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为我区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巩固区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地位作出了积极贡献。

陈坚指出,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全面推进的重要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中共上虞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委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扎实助推新“三个年”活动,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用心谱写人大工作新篇章,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合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创新之区、品质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区人民法院院长钱长龙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斌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区政府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

参加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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