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布2019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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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布2019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大会通过的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投票表决办法规定,经过代表投票表决,以下10个项目为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城乡交通秩序提升工程、消防安全环境提升工程、幼儿园扩容工程、城市社区中心建设、“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公路)建设、医共体建设、上源闸水厂迁建工程、高质量就业工程、绿道(游步道)建设环曹娥江骑行道改造二期项目、乡村客厅建设。 上述投票决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在2019年底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同时书面印发下一次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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