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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9-07-31       字体:[ ]

 


7月30日下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坚,副主任赵畅、方静、程学法、徐耘、吴光裕、黄梅龙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包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傅亚文等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国有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半年度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区政府中期财政规划(2019-2021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并通过区政府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绍兴市上虞区人大代表辞职办法(试行)》。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光裕主持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包朝阳作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发改局局长朱江桥作区政府关于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国有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半年度调整情况等两个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杜永刚作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区政府中期财政规划(2019-2021年)编制情况等两个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朱鑫海作区政府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主任陈国仁作《绍兴市上虞区人大代表辞职办法(试行)》(草案)起草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冯顺昌报告全区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等调查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钱宏伟报告中期财政规划(2019-2021年)编制调查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冯建军报告国有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半年度调整调查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范文卫宣读有关《决定(草案)》



表决通过《决定(草案)》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包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范文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单樵兴作有关人事事项的提请、说明。



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坚颁发任命书



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坚对我区上半年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居绍兴市前列。下阶段,他希望我区要继续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更加注重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更加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继续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针对2018年度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陈坚希望区政府及区财政局要严格预算刚性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着力提高预算编报质量,强化各类预算支出管理。要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及早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力保障区委确定的重点建设资金需求。

就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陈坚希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从体制机制方面研究对策、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区审计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监督力度,忠实履行职责,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针对中期财政规划,陈坚强调,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将有利于优化预算资源配置、提高财政的可持续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发挥部门预算编制主体作用,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实现滚动管理,注重规划间衔接,全面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围绕国有建设项目调整,陈坚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计划投资的可行性和前瞻性研究,做精做细做实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提升政府项目管理水平,严格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绩效最大化;加强配合,营造项目攻坚合力,把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服务关。

关于人大代表辞职办法,陈坚表示,《辞职办法》正式发文后,人大代表工委和办公室要及时向全体区代表做好文件精神传达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执行文件,不断提升区人大代表队伍的总体水平。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包朝阳代表区政府就下阶段工作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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