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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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19年5月21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阮建明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虞彩琴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施振华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沈天明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华生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农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叶百成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小越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徐剑英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丰惠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丁 奕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孙芳芳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技江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余洪来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丁国芳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庭庭长职务; 王志芬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石亚男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徐立飞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阮鑫鑫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耿红建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科为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雪燕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剑波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丁文杰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章镇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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