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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蟠龙岙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的视察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02       字体:[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文件

 

虞人大〔2019〕43号

 

 

关于蟠龙岙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的

视察意见

 

 

区人民政府:

8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了我区蟠龙岙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坚、副主任赵畅、程学法、吴光裕、黄梅龙和专职委员参加了视察,区政府副区长魏国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陪同视察。

视察前,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司法)工委进行了专题调研。视察当天,常委会与会人员实地察看了蟠龙岙垃圾填埋场现场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蟠龙岙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认为,区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将蟠龙岙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工作列入了区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努力克服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带来的影响,迅速进入工作角色,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牵头打响了蟠龙岙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的攻坚战,取得了整治工作的初步效果,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常委会指出,蟠龙岙垃圾填埋场的现状,也反映出我区垃圾处置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尤其是蟠龙岙垃圾填埋场坝体及垃圾运输车辆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规划调整问题,垃圾处置能力不足问题等,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常委会强调,抓好蟠龙岙垃圾填埋场整治,是全区环境整治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它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资源的循环利用,更是直接关系到“创新之区、品质之城”的创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力做好垃圾分类处置和环境整治的“论述题”“选择题”和“必答题”,确保整治工作实现预期的目标。为此,提出如下视察意见:

一、实施“两项”工程,消除安全隐患。为防止蟠龙岙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发生意外,特别是恶劣天气带来的连锁反应,改善坝体的视角效果,同时,为减少垃圾运输车辆对春晖岔道上车辆特别是学生接送车辆的影响,要着力实施好坝体加固复绿和出入口改向“两项”工程,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同时,要考虑到填埋场后续处置库存垃圾的问题,既确保当前加固、复绿效果,又保证后续开挖库存垃圾不会对当前加固的坝体造成浪费。

二、坚持规范管理,推进环境保护。加强对进场垃圾的分拣和堆放管理,在保证进场垃圾为建筑垃圾和杂物垃圾的同时,加强对垃圾堆体的消毒杀菌除臭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水质、空气和土壤质量的监控,全方位、多角度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降低垃圾填埋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和属地乡镇(街道)作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对周边村居和学校、党校、福利院等单位,要积极对接衔接,既要坚持生活垃圾不再进场填埋的要求,打造“零生活垃圾填埋场”,又要安排好生活垃圾转入其他垃圾中转站处理,切实方便周边群众的生产、学习和生活。

三、立足工作实际,加快发展谋划。鉴于蟠龙岙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需要,要加快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建设,对建筑垃圾实行资源化利用处置,不再进行简单的填埋,从而减少每日垃圾入场数量,缓解垃圾入场量增加和库容减少的矛盾;适时停止蟠龙岙垃圾填埋并开挖库存垃圾,确保填埋场库区剩余库容量达到50万立方米,用于应急处置;同时,持续抓好土壤整治、山坡治理等环境改善工作,努力消除垃圾填埋场带来的各类影响。紧邻垃圾填埋场的饲料公司外贸猪场,散发的异味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抓紧调研谋划,争取早日处置。

四、注重源头入手,提升“三化”能力。从蟠龙岙垃圾填埋场存在的问题和整治情况看,垃圾分类作为垃圾处理的源头工作,确实十分必要,也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推进这项工作的时候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垃圾分类的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宣传发动,真正把垃圾分类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不断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从而有效减少进入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的垃圾量,切实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三化”能力和水平。

 

 

                 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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