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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施情况和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1-18       字体:[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文件


虞人大〔2019〕1号

 


 关于2018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和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区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顶住压力、迎难而上、有效作为,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共实施政府投资项目204个,其中续建项目108个、新建项目96个,总投资483.34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44.28亿元、财务数129.36亿元,1—12月实际完成投资139.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6.96%,同比增加0.21个百分点;财务数114.9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8.86%,同比上升41.99个百分点。188个项目开工,开工率93.53%,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投资控制,开展单位投资强度标准化管理,建立 “月通报、季督查”制度,实施国有新建项目全面绩效评审,基本实现了从项目的储备、审批、前期到项目实施,再到项目后续、资金、监督的“闭环式”管理,为我区加快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打下了较好基础。对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一年来的辛勤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常委会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审议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安排 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时,坚持积极有为、聚集重点、精准投资的原则,按照“稳投资、保民生、补短板、抓重点”的总体思路,优先安排对事关地区发展和民生急需的重大战略性项目、重要基础性项目,更加注重城市细节、投资环境、交通布局、乡镇振兴、民生实事等,同时较好对接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安排,同时审议确定人民医院科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为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项目。

会议同时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开创“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一年。政府投资项目数量多,投入资金大,任务十分繁重,区政府要更加注重项目的科学安排和统筹协调。为确保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的完成,建议进一步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1.要更加注重责任落实。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细化推进时间节点,突出方案设计把关,加强沟通,加强协调,避免因前期研究不够造成项目随意变更。相关部门、乡镇要发挥优势,主动作为,积极配合,进一步完善项目报批流程,及早落实项目用地计划,加大征迁保障力度,坚决杜绝拖延、推诿等现象发生。

2.要更加注重绩效评价。科学统筹项目建设时序,综合运用相关信息软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流程管控,严格投资控制,注重项目绩效,强化项目后续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程,节约资金办好事。

3.要更加注重规范管理。依法规范政府债务举借,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的规范管理,积极应对融资政策变化带来的压力,确保在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重点列项“戴帽”,注重盘活内部存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政府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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