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对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进行工作评议的方案》的通知 | |||||||||||||||||||||||||||||||||||||||||||||||||||||||
|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进行工作评议的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上虞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25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进行工作评议。现将工作评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关于对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进行工作评议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上虞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从9月下旬开始,对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进行工作评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监督法为依据,认真贯彻上虞区委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的作用,进一步监督、支持、促进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执行力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议内容 对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进行综合工作评议。评议工作围绕近年来特别是“两局”换届以来的整体工作,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情况(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以及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二是依法行政情况(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等方面的情况);三是部门作风建设情况(加强部门作风建设、工作执行力等方面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下旬—10月上旬) 1.制定评议方案,确定评议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明确评议步骤和要求。被评议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接受评议方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进行工作评议的方案通过区级新闻媒体、上虞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 2.建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常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人大办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成立两个评议组,分别负责两个部门的具体评议工作。被评议部门要根据评议工作的要求,做好自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3.进行评议动员和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对评议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被评议部门要在系统内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和自评工作。 (二)调研阶段(10月中旬—11月中旬) 1.区人大常委会两个评议组,由常委会和上届常委会相关副主任分别担任组长,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有关同志为成员,通过视察检查、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深入有关乡镇(街道)、企业和被评议部门,开展调研活动,并赴上级主管部门充分听取意见,广泛收集情况,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2.被评议部门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汇总自评情况,形成自评报告,并于11月6日前送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组征求意见。 (三)评议阶段(11月中下旬) 1.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评议组向主任会议专题汇报工作评议调研情况,主任会议意见由工作评议组汇总整理后及时向被评议部门反馈。被评议部门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和充实自评报告。 2.11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与审议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的自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两个评议组的调研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对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进行工作评议时,邀请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和区委组织部、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和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参加会议。 3.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测评后,各评议组及时形成对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的书面评议意见和问题清单,及时下发各评议部门。 (四)整改落实阶段(12月—2019年4月) 被评议部门要根据评议意见和问题清单,制定贯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区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部门落实评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于2019年4月召开主任会议听取被评议部门落实评议意见和问题清单的情况报告。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遵循实事求是和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以监督、支持、促进为目的,依法对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作进行评议,促进被评议部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坚持科学发展、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上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被评议部门要把本次评议作为促进本部门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契机,自觉接受人大评议。 2.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按照评议的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被评议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评议工作有序进行。 3.严格程序,注重实效。要严格按照监督法和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被评议部门要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始终把促进本部门工作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4.扩大参与,公开透明。为确保本次评议工作深入开展,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倾听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向全社会公开收集意见,切实提高评议工作的民主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力求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作评议计划表 2. 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作分组表
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作评议计划表
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分组表
备注:标注“★”的常委会副主任负责该组牵头工作,联系评议部门的工委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工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