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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8-08-14       字体:[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文件


虞人大〔2018〕36号


 

关于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绍兴区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绍兴市上虞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反映全面,敢于揭示问题。区审计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进行审计,坚持以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政府投资、民生保障、产业政策等领域的专项审计,在促进改革、服务发展、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审计功能,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现提出以下建议:

1.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坚持依法审计,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培训和素质提升。加强对基层的审计工作指导,拓宽审计领域,扎实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紧盯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有效对接投资审计,填补二三级单位审计监督空白。

2.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规范财政运行,扎紧财政纪律制度的“笼子”,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处置、费用支出审批、基建工程管理等方面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审计查出问题加以督促整改,防止屡审屡犯现象。

3.要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探索尝试审计部门与监察等单位业务融合、专长互补、部门联动的协作模式,凝聚不留死角的强大工作合力。加强对中介的有效监管,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专项资金、对外投资资金的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发挥绩效。

 



绍兴区上虞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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