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18年7月30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孙海明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立军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章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赵岳荣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徐孟勇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淑英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章炳坤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椿彪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阮金水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