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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8-10-09       字体:[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文件


虞人大〔2018〕49号

 


关于全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实施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8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全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高度重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意识不断加强,规范化处置能力不断提升,规范化处置监管不断扩面,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努力做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危废防治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区域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审议认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规范化处置能力仍有短板,规范化处置监管仍有盲区,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工作机制体制还不够畅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还未完全形成。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危废规范化处置的重要意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我区危废产生点多、量大、成份复杂、处置管理难度大,区政府及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危废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强的责任担当、使命担当扎实抓好危废防治。要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及职能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危废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范化处置意识,引导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激发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危废防治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处置短板,切实提升危废规范化处置的能力水平。认真分析我区危废处置管理突出问题,切实摸清危险种类、数量、处置现状,加快危废处置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危废产生种类、数量与处置能力基本相匹配,努力做到“区内危废区内处置”,消除危废转移风险。加强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和引进先进技术,加大政策配套支持力度,畅通产废企业和循环利用企业之间的信息渠道和链接机制,继续鼓励重点产废企业自建处置设施,不断拓展危废综合利用途径,提高资源化循环利用水平。科学制定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结合地形地貌,通过填土、植绿等方法,对垃圾填埋区进行美化绿化。整合优化相关治污政策,统筹推进治水、治气、危废防治工作,增加危废防治工作的系统系、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健全机制体制,落实各方责任,有效加大危废规范化处置的监管力度。把危废处置和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明城市、生态示范城市、乡村振兴等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以具有约束力的指标督促领导干部重视危废污染防治工作。厘清部门职责,完善联合办公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要借势借力,充分利用“四个平台”,落实乡镇危废监管属地原则,组建好乡镇街道的监管队伍,实现监管“一张网”。环保、公安、交通、卫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止、大力度、长震慑,对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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