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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8-01-24       字体:[ ]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22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法院郭黎帆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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