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区卫计局、建设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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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区卫计局、建设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绍兴市上虞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6次会议决定,对区卫计局、建设局、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工作评议。现将评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7年9月下旬至2018年4月。其中,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为准备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为调研阶段, 11月中下旬为评议阶段, 12月至2018年4月底为整改落实阶段。 二、评议内容 对区卫计局、建设局近年来特别是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工作评议。主要内容是: (一)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情况; (二)依法行政情况; (三)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对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最多跑一次”专项工作评议。主要内容是: (一)“最多跑一次”清单公布和实施情况; (二)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配套服务体系情况; (三)部门作风建设情况。 三、征求意见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情况, 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对被评议部门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27日。来信请寄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注明“工作评议”字样)或发电子邮件到sxsyrd@163.com信箱,来电请拨0575-82192009,来访请到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机关2408办公室。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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