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17年9月26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郑华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王则伟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谢国军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崧厦人民法庭庭长、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浩平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柏林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海庆同志的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