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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12-26       字体:[ ]

 

关于召开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25日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19日至22日在百官街道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绍兴市上虞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绍兴市上虞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绍兴市上虞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投票表决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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