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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5-09-29       字体:[ ]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代表人事工委从八月份开始在区人大常委会朱淼鑫副主任的带领下,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区交通局、民政局、财政局等12个部门主要领导对建议办理的情况介绍,参加了卫生局、公安局等6个部门的建议办理面商会,征求了百官、丰惠等14个街道(乡镇)人大和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联系访问相关代表及承办部门,听取了相关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向区政府提出建议159件。截止8月底,159件代表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问题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134件占总数的      84.3%,其中已经解决的94件占总数的59.1%,问题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限期解决的40件占总数的25.2%,因政策原因或暂时难以解决的25件占总数的15.7%,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比率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从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156件占总数的98.1%,表示基本满意的3件占总数的1.9%。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主要体现以下四个特点。

1、领导重视,办理工作组织有力

代表建议的交办是建议办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明确办理工作职责、规范办理工作程序有着较强的指导意义,也是办好代表建议的前提。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结束后,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建议办理工作,4月7日召开区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各承办单位站在依法治国、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民生,提升效能、改进作风的高度,沉下身去了解民情,出实招见实效,增强办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区建议交办会议后,各承办单位及时召开建议办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区交办会议精神,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在办理期间,根据办理工作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提出不同要求,并加强日常的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会同区政府办公室对代表建议进行了梳理、分析和归类,将代表建议编印成册,提供给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参阅,以便掌握和了解代表建议的总体情况和重点内容。

2、督办到位,办理工作实效增强

区人大常委会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征求意见、服务代表、联系群众,推动民生热点问题解决的重要抓手,切实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注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为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区人大常委会改进督办工作,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与审议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建议督办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坚持重点建议重点办理。在认真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环境污染监督整治力度、加强对上虞古镇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和利用、中小工业企业优惠政策被架空现象应引起重视等8件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常委会各室委办协助督办,区政府领导牵头领办,承办单位具体承办。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对今年整个面上的建议办理工作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效应,推动了整个面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加强办理工作交流。建议办理工作中,注重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办理工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通过人大宣传载体,将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通报。加强办理工作调研。为了更好地掌握办理工作进度,及时了解各承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区建议办理工作动态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3、落实制度,办理工作注重规范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政治性和政策性。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办理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认真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对代表建议的基本要求、提出、交办、承办和督促检查等环节进行明确。各承办单位按照办理规定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落实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召开建议办理座谈会、面商会、各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或经办人员登门拜访等形式,面对面地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健全代表建议办理主办、协办单位之间的协商制度。对于有些在历年人代会上多次提出的“老大难”问题,交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办理,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和满意率。坚持区人大代表约见区政府领导工作制度。就某一方面的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组织区人大代表约见区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办理工作,助推相关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就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范企业融资风险等五个方面的议题,组织了五次代表约见活动,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强政府与代表的沟通和互动。各承办部门也结合部门实际落实办理制度,如环保局推出定人定岗定责等“五定”管理制度,保证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国土局坚持协办征询制度,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建议出具协办联系单,及时征询承办意见,共同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4、转变作风,办理工作成效明显

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区政府及承办单位结合“三严三实”和“三新”教育活动,坚持把立足点放在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多解决实际问题上,提高代表建议事项的解决落实率。

一是一批重大事项的建议得到有效采纳。如交通局承办尽快解决危桥的建议和实施村村通公交提升工程的建议,都已得到解决,推动了公交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又如要求对五长公路升级为县道并拓宽改造的建议,区交通局向省市部门提出申请,今年6月已提升为县道,改建工程进入方案设计阶段。如区民政局承办明确社区盖章规定等建议,出台《上虞区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实施办法(试行)》,推行事务准入制度,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如水利局承办了11件建议,涉及河道及堤防治理、排涝工程、项目资金补助等多个方面,该局统筹安排,与代表积极沟通,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代表也都表示了理解和支持。又如重视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促进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等建议也得到了很好的采纳。

二是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区建设局承办加强房地产项目风险监管、保障购房群体资产安全的建议,采取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强化市场秩序等举措,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区经信局、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在承办建议过程中,都出台相关政策,重视中小企业和新生代的发展,推动富民强区进程,重视对偏远山区教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事业。区农办承办的9件建议中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有4件,农办致力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助推出台有关政策、完善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资金的投入机制等,代表反映均为满意。如环保局办理要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管、改善全区环境质量等建议,邀请代表参与“环境开放日”活动,积极采纳合理化意见,持续打好治水攻坚战、推进治水专项行动、深化行业污染整治、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提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三是一批关乎民生的实事得到相应落实。农贸市场、夜排档的建造、马路市场和校园周边摊贩的整治,这些工作都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区规划局、城改局等部门在承办时秉持以人为本理念,深入调查,对大排档实施城区集中点、临时及固定经营点的分类管理;对开发区农贸市场划分为滨江新城等三个组团进行规划控制,提升现有市场、取缔马路市场;引导流动摊贩进入规范市场或经营点,集中整治、规范管理。其他如公安局的路段停车管理、交通专项整治等建议,建设局的加强小区业委会组建等建议,都在办理过程中做到尽职尽责,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改善了环境,推动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存在问题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各级领导重视和承办单位的努力下,整个办理工作进度快,质量较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期望和要求相对照,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与代表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一些问题解决落实比较困难的建议,要加强沟通,向代表说明原因;一些正在解决的议案、建议要及时向代表通报,让代表掌握有关进展情况。

二是主办与协办单位的联系、沟通有待于进一步强化。综合协调推进乏力,对于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建议,缺乏联动办理机制。

三是重视程度不尽平衡。一般情况下承办量大的部门,部门领导较为重视,能做到程序到位,专人负责,强化落实,及时答复。但承办量小的部门,容易忽视办理工作。

四是落实力度仍需加强。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全部答复了代表,但答复为A类可以办但目前已办好办出效果的还不是很多,办理过程中重答复轻落实,人来人往、文来文往的现象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

四、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建议下一步督办和办理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始终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在整个办理过程中,要把向代表答复作为办理工作的一个环节而不作为办理工作的终结,把重点放在落实上。对还需要完善和继续的工作,要抓紧时间研究、寻找进一步解决问题的方法。尤其是完善健全社区管理机制、优化交通网络、提升空气质量、加大村级物业项目支持力度、农民分户难批地难等代表多年呼吁解决的问题,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尽可能早地给予落实。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如处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处理建筑垃圾、严查严打部分企业恶意破产逃避债务等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坚持点面结合,不失时机研究对策,解决普遍性问题。要督促各承办单位将办理中提出的一些打算或者计划真正落实到位,始终不渝地抓好一些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

2.要突出重点解决一些关键问题。加强交办前的调查研究,把握每件建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明确部门的具体职能,切实增强交办的准确性、有效性,解决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应对代表建议内涵的变化,加强探索如何强化协调机制、推动联动办理的问题,避免互相推诿或者各行其是的办理状况,着力提高一些综合性、前瞻性建议的办理效率。切实处理好加快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在保证经济发展要素供给的同时,尽力保障建议办理中资金、土地等必要条件,使迟早要解决的问题尽早解决。注重找准办好建议中的关键点,在建议反映的众多要求中切中要害、抓住重点,积极实现突破,并注重以抓重点带动其他建议的办理。

3.着力改变办理工作不规范现状。针对目前承办单位新手多,业务不熟悉的状况,要加强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要重视对新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的工作指导,让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技术要求。各承办单位的业务把关要有专人负责,办理的程序和答复件要有负责把关的人员统一审核,同时要做到具体经办人员变化而把关的人员相对稳定,确保办理和答复规范。在与代表沟通方面要端正思想动机,坚持为解决问题而不是仅仅为了让代表满意而面商,坚持在征询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方案,在与代表面商的基础上进行答复,坚持个别征询代表意见和组织代表集体面商相结合,努力提高面商质量。还要切实落实办理“不满意”建议和重点督办建议两次答复的制度,按规定时间及时答复代表。

4.要不断增强建议办理督促力度。无论是区人大常委会还是区政府,对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督促都要保持必要的精力,扩大建议的督办面,提高督办的频率。要注重全面及时、客观真实地掌握全部建议的办理动态,善于发现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督促承办单位改进工作。要不断创新督办方式,组织代表评议、视察、调研、约见等,不断拓宽建议办理监督工作思路,增强督办力度。要坚持建议办理的考核评价和先进评比工作,强化激励机制,为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提供动力。同时要继续抓好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建议质量。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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