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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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上虞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引领,突出典型示范,积极开拓创新,以“三权”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其中,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和农房登记发证工作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进入试点阶段。这些良好开局均为下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奠定了基础。会议同时指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尽管已经取得阶段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在有关问题看法上认识尚不够一致;在保障因素支撑上不够到位,瓶颈依然不少;在改革深化完善上还有一些制约,机制不够配套等,这些问题都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关注、认真研究。为此,常委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在认识上有新的提高。要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尤其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最新下发的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中央、省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明确要求,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使改革达到“稳农、活权、富民”的要求。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目的、方法和要求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二、加强引导、不断完善,在思路上有新的拓展。区农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主动当好区政府的参谋,进一步完善改革的整体设计方案,并从区级有关部门选调相应骨干力量适当集中,及时调研掌握改革主动权,完善政策把握改革主导权,加强业务指导,使各项改革统一标准、有法可依。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加强协作,真正做到全区一盘棋。各乡镇(街道)要落实责任,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复杂问题程序化、程序问题民主化、民主问题公开化”上提供可推广、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三、加强探索、多措并举,在创新上有新的突破。要加快建设区、镇两级农村联通一体的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从而实现农村集体经济股权的盘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激活、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的放活。要积极探索农村综合产权金融创新,在建立抵押担保融资机制、设立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出台抵押贷款办法、解决农村农户融资难和担保难问题上走出路子。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步伐,做实做细基础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为面上推进开个好头。要攻坚克难,积极稳妥地推进剩余村的股改工作。同时,努力探索股权继承、有偿退出、内部转让、自愿置换等有效途径,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让农民手中的股权产生和获得更多收益。 上虞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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