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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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上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5月21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下面,我就全市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作一汇报,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领导提出意见。 近几年来,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工作要求,坚持把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实事工程和生态环保工作重点来抓,通过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大对水源周围污染防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持之以恒地抓好各项保护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的环境安全。 一、我市饮用水水源基本状况 1、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点分布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8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中,省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处(汤浦水库),市级、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7处(城区总干渠、章镇隐潭溪、下管李家岙水库、下管跃进水库、陈溪达溪、岭南隐潭溪黄毛岭段和长塘靠溪岙水库),上述8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分别位于汤浦镇、百官街道、章镇镇、下管镇、陈溪乡、岭南乡和长塘镇等乡镇、街道。现正常供水投运的饮用水源5处,为汤浦水库、下管跃进水库、陈溪达溪、岭南隐潭溪黄毛岭段和长塘靠溪岙水库。有3处作为备用饮用水源地,为城区总干渠、章镇隐潭溪和下管李家岙水库。 2、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点水质情况 根据定期监测分析,各饮用水源点水质总体情况良好。汤浦水库水质现状为优良,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二类水标准要求,部分时段水质达到一类水标准要求。下管跃进水库、陈溪达溪、岭南隐潭溪黄毛岭段和长塘靠溪岙水库等四处的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到要求,基本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二类水,但下管跃进水库、长塘靠溪岙水库处部分时段测得的总磷指标值略高,在0.027—0.056mg/L之间,超过湖库二类水(≤0.025mg/L)标准要求 3、饮用水水源保护点供水情况 目前汤浦水库为我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对我市的供水量每日达到23万立方米,基本覆盖全市二区、三街道和十五个乡镇,受益人口约70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陈溪达溪饮用水源地每日供水量为600立方米,受益人口约5000人;岭南隐潭溪黄毛岭段饮用水源地每日供水量为350立方米,受益人口约3500人;长塘靠溪岙水库饮用水源地每日供水量为120立方米,受益人口约1500人;下管跃进水库饮用水源地每日供水量为100立方米,受益人口约1300人(以上统计均不包括外来人口)。城区总干渠、章镇隐潭溪、下管李家岙水库等3处为备用饮用水源,目前已不再承担供水任务。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市成立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环保、水利、卫生、水务等部门、单位和水源地所在乡镇(街道)为成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乡镇(街道)日常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制定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出台《上虞市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考核细则》,加强对乡镇、街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结果纳入乡镇、街道生态建设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加大投入,夯实基础。为确保饮用水源水质,我市先后投入20亿余元,建设完善城区曹娥江沿岸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网、生态改造等一系列环保基础设施。投入8亿元建成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22.5万吨/日;投资1亿元进一步改造完善沿线重点工业区截污管网及雨污分流系统,实现重点工业区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投资近3亿元建设丰惠、梁湖、崧厦、谢塘、小越、驿亭、东关、曹娥、道墟、沥海等10个乡镇的污水收集管网,新增截污人口6万余人,新增生活污水处理量6400吨/日,投入3000余万元新建成2500吨/日的章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全市污水收集处理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投资3.5亿元建成集防洪、休闲、景观于一体的曹娥江城防景观带,不断改善沿岸生态环境。 3、对照标准,规范创建。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实施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推进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1996年,投资800万元完成城区总干渠市级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加强该水源地周围生态环境保护和日常环卫保洁,确保当时我市第二自来水厂的源水供应水质。在完成汤浦水库建设的基础上,又每年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库区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封山育林,涵养水源,于1999年成功创建为省级合格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为推进山区乡镇开展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解决山区群众吃水困难,在依托“百万农民饮用水源工程”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山区乡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对创建成功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乡镇,每个给予15万元奖励,对投资较大的,市财政按投资总额的50%予以补助。对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年度检查合格的乡镇,给予年度5万元补助。近年来,先后成功创建章镇隐潭溪、下管李家岙水库、陈溪达溪、岭南隐潭溪黄毛岭段、长塘靠溪岙水库、下管跃进水库等6处乡镇级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共计投入1200余万元,解决了部分山区乡镇饮用水源的供水安全。 4、加强保护,优化水源。全面落实《上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各项规定,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合理划分为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范围,严禁各类建设项目落户,严禁各类影响水源地水质的开发活动。树立界碑、告示牌等警示标志,正确引导群众的日常生产活动和生活行为。加强保护区周围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畜禽养殖户搬迁、农田测土配方,组织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减少农药施用强度,推进重点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保护区水土保持能力,优化水源水质,改善生态环境。 5、强化监管,保障水质。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环境监察监测制度,坚持每月对省级饮用水源汤浦水库进行现场环境监察和源水采样分析,对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2个月实行现场环境监察和源水采样分析,全面掌握水质情况,全力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和饮用水质长期稳定达标。牵头组织卫生、水利、水务等部门、单位,开展“飞行监测”、“清风系列”、“飞鹰监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等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定期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水源地附近环境污染情况,及时发现、查处各类影响水源地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督查通报,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及时整改落实。为确保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及时制定、出台《上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应急防范。 通过落实以上一系列工作措施,目前我市各饮用水源地均得到有效保护,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总体评价为: 一是各饮用水源地现场保护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基本落实,各项常规性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无各类排污口、生产企业、畜禽养殖场、垃圾堆放场以及其它影响水质的污染源和相关设施; 三是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围森林植被得到有效保护,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未发生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件; 四是各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良好,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标准要求,但个别乡镇饮用水源水质时段性总磷指标值偏高现象依然存在。 三、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标准和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水质要求仍有一定距离,工作中仍面临一些困难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水源地周围面源污染不同程度存在。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逐步加大,各类污染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工业企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化肥农药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土流失等一些环境问题仍较突出,曹娥江沿岸工业企业搬迁缓慢,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落后,沿岸两侧采(轧)砂、洗砂等环境违法行为污染水源水质现象比较严重。据统计,按市清水工程污染专项整治要求,曹娥江上游需要搬迁或入网企业7家,到目前为止,2家企业已关停,其余5家企业还未落实到位。沿江上游章镇、上浦沿线共有24家砂石加工场。大部分砂石场都未办理工商用地、建设和环保等相关手续,且又未建设相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曹娥江,严重影响曹娥江水质。乡镇截污管网建设进度仍相对滞后,部分生活污水尚未纳管集中处理。 二是乡镇供水点处理设施落后,管理人员素质偏低。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乡镇4处集中式供水点基本存在设施落后、管理人员缺乏、素质偏低等问题,按照标准要求,缺乏科学的管理,另外,我市山区乡镇还有37个行政村约13768户,约有6万余人主要依靠自然山塘溪水供水,对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三是部分群众公共环境卫生意识有待提高。在饮用水源地环境检查中,我们经常发现,个别饮用水源地周围群众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比较淡薄,生产、生活过程中随意倾倒、丢弃各种废弃物、生活垃圾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饮用水源水质的稳定带来一些影响。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机制。探索完善饮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市级有关部门及所在乡镇共同负责、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确保各饮用水源地日常管理维护正常、有序。 2、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供水联网一体化建设,努力提高联网供水覆盖率。加强对备用饮用水源的投入力度,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抗突发性事件的应急能力。山区乡镇积极依托 “千库保安”、“百万农民饮用水源工程”和小流域整治等工作,继续大力开展集中式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配套建设水源地各类保护设施,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通过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周边环境整治,使得水源环境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长效管理,提高水源水质。 3、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积极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围及上游农村环境治理,深化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切实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和农业化肥、农药流失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整治力度。大力培育各类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和有机绿色农林产品基地建设,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进一步改善水源保护区及周围的生态环境质量。 4、依法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环境监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合格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日常环境监管、巡查力度。切实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环保准入,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经常性开展各类以“保护饮用水源”为主题的环保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排污行为,杜绝一切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事件发生。坚持做好对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常规采样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确保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5、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乡村宣传栏,组织“6·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参与饮用水源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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